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个人述职报告

2020-04-24述职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本人就20xx年的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述职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0xx年,我局以机构整合为契机,结合当前卫生、计生执法工作实际,开展了全员学法用法活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水平。卫生计生行业法律法规种类多,专业性强,内容复杂。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又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新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任务发生了重大改变。为实现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目标,不仅自己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了必修课,同时,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执法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和《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另外采取多媒体教学、理论授课、网络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先后共派出15人参加市卫计委及上级部门组织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内部还组织了6次集中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同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法规宣传品,使广大群众增强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较好地树立了卫生计生系统执法人员的形象。

 二、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及建议

  在九原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局共收到转来的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6件。区人大代表围绕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建设、发展改革和民主法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在总结过去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机制,创新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收到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成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把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股室和人员,同时规范答复程序,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代表提出的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建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有条件解决的,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答复格式进行办理;因条件所限短期内不能解决的,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2.加强调研,密切沟通。为切实解决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加强调研,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来到我局,大家坐在一起,采取会办协商、面对面的方式,加强对建议答复工作的交流,落实建议办理力度,尽可能解决问题。如:在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赵美凤、刘桂英提出的“关于创立青年社区医疗卫生所的建议”时,我局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和与代表协商,最终确定由赛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个流动医疗点,派2名医务人员长期开展诊疗服务和其他健康咨询活动,满足了群众的就医需求,也使代表的建议解决落到了实处。

  3.认真对待,保证质量。对待每一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质保量地完成。在办理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刘俊兰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时,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积极同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与争取 ,给予卫生计生系统一定的优惠政策,允许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中心卫生院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医疗卫生队伍中。同时,提高专业人才待遇,使近二年通过招考的方式录用的业务骨干留下来,长期为全区人民服务。在区政府新编制的5年规划中,责成相关部门每年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案(每年10名或5名)地为卫生系统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医疗专业技术骨干,储备我们自己的医疗技术力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断层的问题。

  三、努力依法行政,规范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严格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承担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2项便民服务事项。按照区政府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要求,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岗位环节、岗位职能、办理人员、办理时限,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完善、便民、合法。共梳理行政权力257项。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程序,全年共受理并核发个人(单位)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4户。核发美容美发131户,旅店40户,游泳池2户,浴池30户,市政集中供水2户、二次供水3户,农村小型集中供水6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1户。生育审批共182件,其中单独两孩审批33件。

  2.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不断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我局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作为重点,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强化打击非法行医,不断规范医疗市场。全年共监督检查400多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00余份,警告2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共查获无证诊所9家,没收非法药品4箱,非法器械2件,其中4户由东河区搬迁到我区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经协商后由东河区卫生局监管,其余5家无证诊所经行政处罚后4家已经自行关停,1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重点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人员注册变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3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我区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遏制了医疗违法案件的发生。

  3.加强公共场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情况。全年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868份,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户,罚款800元。严格按照卫生监测标准新规范,对公共场所单位空气卫生质量及公共用具进行卫生监测。全年共检测1048项次,合格率95%,对监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使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各行业量化率。目前,住宿业100%量化,美容美发场所80%量化,洗浴业90%量化,游泳业100%量化。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推进,进一步督促公共场所负责人更好地改善卫生环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明白、放心的消费环境。

  4.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阳光计生。继续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精简和规范再生育办理程序。一是推行政务公开,规范了各项证件审批审核程序。二是大力推行承诺制。对申请人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当事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可予以办理。三是减少申办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及日常工作中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四是实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及全程代办制。五是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综合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咨询事务、反映问题等需求。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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