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宣传的播音稿

2018-08-23稿件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农民朋友们,大家好!民诉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我国现行民诉法是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曾对民诉法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部分规定作了修改。2012年8月31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决定修改后的民诉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期继续为大家解读修改后的民诉法。

电子数据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几年前,张先生借给一位朋友2万元钱。碍于情面,借钱的时候,张先生没有要朋友打借条,只是在qq中提了几句……没想到,现在这位朋友一直赖账,不承认借了他的钱。“如果我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张先生说,由于没有借条这样的证据,他一直在犹豫是否去起诉这位朋友。

  法律新规:对于民事官司,证据将决定你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修改后的民诉法明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法官解读:“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法律上增加的证据种类,将大大方便当事人的举证与维权。”也就是说,qq记录、微博私信,都将成为呈堂证供。比如你某天在聊天时对某位网友说:“你借给我的2万元钱,我1个月内归还。”那么,万一起了纠纷,这句话就可能被对方作为证据使用。

  “现实中电子证据已经被运用。”法官张朝晖告诉记者,进入网络时代,互联网上留存了电子邮件、网上交易记录等大量的电子数据。如今不少老百姓在打官司时,手里已经掌握着相关的电子数据,而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也有过这些证据得到认可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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