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我们未能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案例,也未能收集到足够的与被评估单位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和所处经营阶段等因素接近或可比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因而未采用市场法。本次我们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二) 评估方法简介
1、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XX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以确定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方法。 具体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全部负债的价值 各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 流动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评估时,首先将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与相关科目总账、明细账及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核对检查,然后分别情况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均为人民币。本次评估,对于人民币现金及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次评估,通过函证、账龄分析及相关资料核对分析,判断应收项目或对应货物可收回性,以经核实后应收款项金额扣除评估预计损失额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3) 存货: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和在用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包括外购库存商品和自制库存商品。对外购库存商品以重新购置成本确定为评估值;对自制库存商品以重置成本加分摊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适当的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在用周转材料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