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读书笔记2000字1
大家都说《培根随笔》是日常生活的结晶,是堪称经典的大作。有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我却跟他们完全不同,开始,我非常的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以贵族的身份、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每一件事;总是以神的伟大、宗教的信仰及所谓的“真理”来起笔,总是讲一些神话,令人一头雾水……
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著,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语言简洁,内涵独特。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不!完全错了!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
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2000字2
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培根随笔》是我几年前从“北图”淘来的书,通读一遍后便束之高阁了。今年寒假期间再拿出来,发现“小别”后的它竟与我陌生起来。正所谓“好书不厌百遍读”,我这个春节最大的收获就是重读细读《培根随笔》,并把新感悟新心得作札记41篇。
《培根随笔》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读者既可以通读,亦可按兴趣按章节择篇而读,从题目便可选其大概,“题为文章眼”,培根把这一点运用得炉火纯青。标题直白,无隐涩难懂字眼,内容却又别有洞天,大家的自信非我辈之人可以揣摩,唯有瞻仰的份儿。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杂感是随笔的一种,随笔又归入散文,文学作品的题材本就是三大支柱,散文、诗歌和小说,杂文是后起之秀,兴衰和时代有关,而培根的随笔按照中国文学的现状细分,应归入杂感一类。首先《培根随笔》的文章篇幅短小,标题明快;其次是文章内容极具思想性;再者就是文章所运用的手法,夹叙夹议,以议为主。这三点,完全是杂文最显著的特点,所以,喜爱杂文,喜欢文章说理性、思想性的读者可读《培根随笔》,当代喜写杂文(或所谓的杂文家们)读一读《培根随笔》,对写作不无裨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培根随笔》语言手法的特点,引用多,举例多,比喻多。因时代的原因,培根的引用和举例较为久远,但其中仍不乏至今都琅琅上口的警句和为人熟知的故事,譬如他在《论爱情》中引用的埃辟克拉斯的名言“人生不过是一座大舞台”,如今这句话早已成为人人娴熟的口头语。
他还多次引用伊索寓言中的故事,在《论天性》中,他为了论证本性难改,就举例了“猫变成一美丽少妇安静地坐在餐桌前,但当一看见老鼠,就情不自禁地扑了上去”的寓言故事。但亦因中西方文化上的差异,《培根随笔》中也有大量的引用和例子来自于《圣经》。比喻,是培根杂感中最出色的一个特点。
说理易枯燥晦涩,而形象生动地比喻恰能解决这一问题,使读者能读下去并能理解文章内容深意,《培根随笔》的比喻多,篇篇多处都有,几乎在得出每一个“理性”的观点之后,都随之一个比喻,且比喻的角度新颖,立意巧妙,使人难忘。
在《论青年和老年》中,他这样比喻青年人的盲目冒进,执意坚持——“那种做法简直就像一匹稚嫩的小马,既不知何时止步也不知何时转弯”。培根对语言手法的掌握多么活灵活现啊,所以我认为,中学生写作的练习,可拿《培根随笔》作范本。
培根是著名的思想家,他的文章睿智,文风灵动。正如《培根随笔》前言中引用的歌德名言“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杰出的人面对面”。读《培根随笔》,可使人明理明智,培根还是著名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培根随笔》中有诸多的生活经验、处世哲学与读者分享。《培根随笔》所议上至国家政治,下至平民思想,中有剖析人性,适合可读的人群广泛,无论什么身份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令自己感慨、自警的影子。
路上有灯,眼前可避黑暗,心中有灯,人一生能自明。《培根随笔》“论读书”篇中言道:有的书只须浅尝,有些可以吞咽,只有少数可仔细咀嚼,慢慢品位。《培根随笔》便是一篇越品越美味,越读越自明的书,当得上“心灯”一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