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鬼使神差地迁居到这个城市来的。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极具诱惑力(似乎还有点虚幻的神秘)的繁华的大都市。要不然怎么连我这样一个素来喜欢清净况且上了年纪的人,竟也会和众人一样趋之若鹜呢?想来真有些不可思议。由于性格上的原因,我至今仍孤身一人。这也好,四处漂泊,无牵无挂。我漂过许多城市,却一直没能找到自己中意的地方。就说眼下,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没弄清楚这个城市的名字,因此为了叙述上的方便,我就姑且把它称作A市吧。不过话说回来,我到底还是有些秉性难移,刚来的时候(其实也就在一个月前)出于闹中取静的想法(当然不排除还有一种谨慎观望的的态度),我在市郊城乡结合部的地方租了一间农舍住了下来。要说眼下我也只能算A市的一个边缘人。
我的房东是一位瞎老头儿。他面色黧黑,身材瘦小、干瘪,穿一套黑色的如今早已绝迹的那种土布衣服,脏兮兮的,身边还跟随着一条精瘦邋遢的黑狗。由于他是我来到这里第一个打交道的人,因此我还是愿意来把他形容一下。这时,我瞥见他耷拉着头怀里抱着那条黑狗正坐在墙根边一动不动地晒着太阳。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块黑色的石头。我想借用博尔赫斯先生的一段话来形容他当下的状态是再适合不过了:“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那天交租房的时候,我跟他说这房租我一年一交,于是我拿出一年的房租钱递给他。不料他却连连摆手说,不用不用,你住一天交一天得了。以前我没少跟各类房东打交道,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房东,我不懂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说这地方马上就要拆迁了,你住一天算一天,过不多久这里就属于城区了。他忽然叹了口气,接着又说,原先这里离城里有百十里地,这才几日?眼瞅着就扩张到咱这家门口了。我回身朝城区望了望,A市依然是一幅虚幻的剪影,可是每次又总会勾起我对它探寻的欲望。于是我就跟他打听起这个城市的名称。没想到他居然说没有名字。这怎么可能呢?看我急了,他便用手里的拐杖在地上敲了敲,说这个城市根本就不存在。于是我直愣愣地盯了他好一阵,疑惑这老头儿恐怕精神上有病。可是当我向他打听他的家人的情况时,他却说的有条有理。他说十多年前他的老伴就带着一帮儿女进了A市,近年来一个个都发达了,有滋有味地过上了城里人的幸福生活。
“他们常回来看您吗?”我问。
“不,他们是乐不思蜀了。”老头说,“他们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简直太不像话了!”我愤愤地说,“他们怎么能只顾过自己的幸福生活呢?”
“可是没用,”老头说,“他们受这个城市里风气的的影响,都在亲戚里面开了亲。唉……”。
这是怎么回事?我怔了怔,觉得越发不可思议。难道A市竟有这样的情形?我想如果要真是这样的话,那老头孙辈们眼下的情况便可想而知了。
“我想进城去看看。”我对老头儿说。
“你最好还是别去,”老头儿说,“去了你会后悔的。”
我说自己既然是冲着这个城市来的,况且眼下都已经住在这个城市的边缘了,不进去看看那才叫后悔呢。
“既然是这样,”老头儿用拐杖指了指前方,似乎不像个盲人,“前面马路边就有一个公共汽车站,每天都有班车来接进城的人,你在那儿坐车可以直达市中心。挺方便的。”他好像很是熟悉,接着又说:“不过如果你要是还想回来的话,你顶多只能在那里呆三天。”
“为什么?”我满腹狐疑地盯着他。
“你不用问,去了就知道了。”他说着用手里的拐杖在地上连敲了三下,“记住三天,顶多呆三天。”
第二天一早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挤上了那趟班车。车上已人满为患,我被夹在人堆里,不能动弹,车子开动以后,才略觉得松活了一点。贴在我身边的一位妇女说,这班车每天要开八趟,趟趟都是这样的。我想这座城市的魅力可真大啊。我就这样在车上足足站了一个多钟头,后来终于在市中心的一个站点下了车。
一下车我就感到有些头晕眼花,街上的人熙熙攘攘,眼前景物一片花花绿绿,好像都拖着重影。我定了定神,想去找个小吃店先弄点东西垫垫肚子。可是走到人行道边上的时候,我忽然愣住了。只见人行道的边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地坐了长长的一大排人,抬眼一看,好家伙,一排人足有百十来米长。他们人人手里都捧着一本小人书,低着头,聚精会神,个个看得有滋有味……这是怎么回事?我真有点搞不懂,不禁暗自发笑。看来我只能从他们面前绕过去才能踏上人行道。没想到我一脚刚踏上人行道,书摊的老板却一把把我抓住,硬是叫我看他的小人书。我说这玩意是我小时候看的,眼下都一把年纪了……他说这是卡通小人书你看过吗?我说都一样,还是小孩子的玩意……
“小孩子的玩意?”他立刻严肃地纠正了我的说法,“你刚才的话幸亏没叫他们听见,”他朝那些看书的人觑了一眼,“不然准有你好看的。”
“那又能怎样?”我说。
“别嘴硬了,你是刚进城的吧?”
我说是的。他说日子呆长了,你也会跟他们一样坐在这里津津有味地看这样的小人书的。“是吗?”我笑了笑,不信会有这样的事。可他却不容分说地把一本小人书塞到了我的手里。我说我还没吃早饭……。他说吃什么早饭,这个城里的人从来就不吃早饭,“留着肚子等中午好好大吃大喝一顿,只要你在这里呆上几天,保证你就不想走了。不信你就试试。”我不想再听他说废话,于是扔给他一块钱,然后就无奈地跟那些人坐在了一块。我心不在焉地翻着手里的小人书,不一会儿我就把那本小人书翻完了;至于小人书里都有些啥,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这时我瞥见那个老板又忙活到另一头去了,于是我悄悄扔下手里的小人书,猫着腰赶紧溜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