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开了一瓶白葡萄酒,想起上个冬天你来我家的时候,我们逛完超市,买了酒回家。你先去洗澡,中途突然打开卫生间的门,探出头来,对我说:“记住把酒冷藏一下。”我回答你 :“好。”后来,我便知道在千万种的生活方式里,我们都选择了同一种。尽管那天,我们才认识不足半月。
多年后的今天,我依旧在深夜时分回到家中,在公司忙碌到深夜,打开家门后,却不见了你的身影,你带走了我所有在深夜下班时回家的欣喜与盼头。却也只能在叹口气之后,从冷冻柜里取出与当时一模一样的白葡萄酒来,打开电脑,写一点连自己都叫不出名字的东西来。倒一杯出来,独自喝着,少了两杯相碰时的满足感,却换来一种前所未有过的与世无争,我感到安宁。从前在一个记不得名字的作家的书里读到过:“人生啊!看过一次淋漓尽致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擦肩而过,也就够了。”
若是这样,那么人海茫茫,遇到一个赏心悦目的人,并与之并肩同路,许下诺言。不论现实与否,大概都可以被称之为万幸?而在这个嘈杂的现实的,不相信眼泪的世界里,为了找到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人,你又愿意等多久?
维卡,你可以告诉我你的答案吗?
才华横溢的人写过这样一句词:“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我读到的这一刻竟无端动容。
回来之后,去了一座建于十八世纪的墓园。名垂青史的Emily Dickinson就埋葬于此。她的墓碑上,后世仰慕者放了许多支笔,沾着湿漉漉的露水,貌似数十年如一日的摆在那里。却一支都不曾掉落下来,足似奇迹。难道才华的最终意义,就是令风雨也在她的墓前变得温柔下来?而那个黄昏,就在这座墓园里,你一直远远地走在我前面,背影像涟漪一样涣散开来,消失在湖水般的暮色之中,直至月色清凉。我像是你的影子,默默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