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乡村,大约是因为祖先来自于乡村,身体的基因对于乡村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吧。
虽然从小生活在城里,但乡村那种朴实宁静的姿态却深深吸引着我,城市的繁华与现代,永远替代不了乡村那份质朴在我心中的位置。
人类发源于荒野,城市脱胎于乡村。而与短暂的城市文明相比,人类乡村生活的历史可能更漫长。所以乡村是人类曾经的故园,无论城市的楼房有多高,道路有多宽,人的血脉里永远流淌乡村的记忆,生活里永远浸泡着乡村的元素。我们的衣食住行,样样离不开乡村,无论走到那里,也不论承认与否,我们总是与乡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喜欢乡村,是因为她的自然。无论是江南的水乡,还是北国的村落,每一个乡村都是人与自然的杰作,处处都流露着原始而灵动的美。水塘、田埂、土屋、矮墙构勒出自然而和谐的图画,让人从心理上产生一种亲切而温馨的感觉。
我的乡村生活经历是肤浅而朦胧的,只记得小时候随母亲去过一个叫东大井的小山村,那是姥爷家。
一个长长的院子,一进门,西墙下是羊圈,接着是鸡窝,正面是两间土坯房。每天傍晚,村子里的羊倌就把羊赶回来,于是院子里就热闹起来了,羊儿咩咩地叫着,母亲从井里提上水,倒在井口的石槽,羊们便争先恐后地喝水了。饮完羊,母亲忙着生火,那低矮的土房便升起了袅袅炊烟,整个村庄笼罩在一片暮色中了。
那一刻的乡村,美不胜收。
在姥爷家南边不远处,有一座山,叫南山。每到春天的时候,那山便绿了起来,山上长满了青草和灌木,有野蒿、沙棘、芨芨、山杏、红柳,还有山鸡、野兔、狐狸,据说还有狼,所以大人轻易是不让孩子们上南山的。但是孩子的天性让我对南山的神秘充满了好奇,我总是趁着母亲和姥爷下地的时候和表弟一起上南山去玩,在那茂密的草丛中,我们挖鼠洞,掏鸟窝,摘山杏,拔甘草,一个假期下来,收获颇丰,挖的甘草可以卖几元钱。到书店可以买几本小人书。
因为喜欢乡村,所以从小就爱读那些有乡土味道的文学作品,中学时读鲁迅《故乡》,那个机灵的少年闰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曾经多少次想象着闰土在月光下插猹的情景。还有赵树理的《三里湾》、浩然的《金光大道》、《艳阳天》,都曾激发起我关于乡村的一切美好遐思,总觉得在那些作品里可以寻找到自己的影子,也总是在这些作品中能找到自己的影子。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乡村情结了。
现代人居住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里,享受着远离乡村的便捷生活,在享受城市文明的同时,也遭遇着文明的负效应。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生存竞争让人们身心疲惫不堪。闹市效应正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小时候,不理解《桃花源记》中世外桃源的生活有什么美好,觉得只是文人的自我矫情。现在看来,那种远离城市浮华,晴耕雨读的乡村生活居然是那样的奢侈,不是常人能够达到的。
1946年,储安平在《英国采风录》中说:“英国即乡村,乡村即英国”。众所周知,英国是一个发达的西方国家,现代化程度是很高的,但是这个国家却处处展现着田园风光,朴实宁村气息和美轮美奂的自然风光让静的乡人感动,令人向往。
我想这也许是我们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应当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