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在地大。他在清华。
那年。他尚不问世事。他会唱行健不息须自强的校歌。
他学地质。他学水利。
他的土与他的水,便是百姓们生存的根基。
这个,他们不会不知道。
原来定数是一早便埋下的。
他以为他一生将与黄沙结伴。他心想这辈子要同江河为伍。
偌大的北京城,他们从未遇见过。或许见过,见了,也就忘了。
联谊会上?篮球场上?他穿着朴素的黑布鞋,他踏着28的自行车。或许一次铃响,一次侧身,他们就这么见了。他们都傲气十足,却又都腼腆十足。
他爱读书,他每日挑灯夜读。他看过的书能累出几摞。
他爱文艺,他次次高歌炫舞。他俊俏的模样叫人印象深刻。
他遇到了爱情。他亦如是。
他没有想过他的爱情将会夭折。他也从未想过他的爱情将会终老。
他姓温。他姓胡。
那年的他们与普通的学生毫无二致。
那是他们年轻的时候。
二.
他总是一副谦逊的模样。
去甘肃吧。好,去吧。
去贵州吧。好,去吧。
去西藏吧。好,去吧。
在甘肃那段很长很长的年月里,人们总是固执的认为他和他是相见相熟的。
一个坐着办公桌,一个围着黄沙转。他们总是在共同的时段中一起经历着安逸与动荡。
他会遇到他。一定的。
可他会不会想到,在日后的许多年中,很多路要与他一齐并肩着走。而一走,就没了年月。
两个人走那条艰难的路,那些艰难就应该减半了吧。
所幸他们一直在一起。
风镜和书票的故事,我总是翻来覆去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