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physical education,缩写PE或P.E.),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以身体与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和机能提高等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
关于体育的手抄报
体育发展历程
体育一词虽然被译作Physical education、Sport、Sports,但是体育一词却不是译自于英文,而是来自于日文,是直接借用日文中的“体育”一词。不过,日本在Physical education一词的翻译上并不是一步到位译作“体育”的,而是经历了从译作“身体(之)教育”、“体教”、“身教”到译作“体育”的日文化过程,这一过程是在19世纪70年代完成的。
体育虽然有悠久的历史,但是“体育”一词却出现得较晚。因为在“体育”一词出现前,世界各国对体育这一活动过程的称谓都不相同。
在古希腊,游戏、角力、体操等曾被列为教育内容。在17~18世纪中,西方的教育中也加进了打猎、游泳、爬山、赛跑、跳跃等项活动, 只是尚无统一的名称。18世纪末,德国的J.C.F.古茨穆茨曾把这些活动分类、综合 ,统称为“体操”。进入19世纪,一方面是德国形成了新的体操体系,并广泛传播于欧美各国;另一方面是相继出现了多种新的运动项目。在学校也逐渐开展了超出原来体操范围的更多的运动项目,建立起“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这一新概念。于是,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体操”和“体育”两个词并存,相互混用,比较混乱,直到20世纪初才逐渐在世界范围内统一称为“体育”。
中国体育历史悠久,但“体育”却是一个外来词。它最早见于20世纪初的清末,当时,我国有大批留学生东渡去日本求学,仅1901年至1906年间,就有13000多人。其中,学体育的就有很多。回国后,他们将“体育”一词引进到中国。
在中国,“体育”这个词最早见于1904年,在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中提到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时说:“保全身体之健旺,体育发达基地。”在1905年《湖南蒙养院教课说略》上也提到:“体育功夫,体操发达其表,乐歌发达其里。”
在中国,最早创办的体育团体是1906年上海的“沪西士商体育会”。1907年我国著名女革命家秋瑾在绍兴也创办了体育会。同年,清皇朝学部的奏折中也开始有“体育”这个词。辛亥革命以后,“体育”一词就逐渐运用开来。
1762年,卢梭在法国出版了《爱弥尔》一书。他使用“体育”一词来描述对爱弥尔进行身体的养护、培养和训练等身体教育过程。由于这本书激烈地批判了当时的教会教育,而在世界引起很大反响,因此“体育”一词同时也在世界各国流传开来。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体育”一词的最初产生是起自于“教育”一词,它最早的含意是指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专门领域。到19世纪,世界上教育发达国家都普遍使用了“体育”一词。而我国由于闭关自守,直到19世纪中叶,德国和瑞典的体操传入中国,随后清政府在兴办的“洋学堂” 中设置了“体操课”。1902年左右,一些在日本留学的学生从日本传来了“体育”这一术语。随着西方文化不断涌入我国,学校体育的内容也从单一的体操向多元化发展,课堂上出现了篮球、田径、足球等。许多有识之士提出不能把学校体育课称体操课了,必须理清概念层次。1923年,在《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中,正式把“体操课”改为“体育课”。
从此“体育”一词成了标记学校中身体教育的专门术语。
“体育”一词在含义上也有一个演化过程。它刚传入我国时,是指身体的教育,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出现的,是一种与维持和发展身体的各种活动有关联的一种教育过程,与国际上理解的“体育”(Physical education)是一致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其目的和内容都大大超出了原来“体育”的范畴,体育的概念也出现了“广义”与“狭义”解释。当用于广义时,一般是指体育运动,其中包括了体育教育、竞技运动和身体锻炼三个方面;用于狭义时,一般是指体育教育。不少学者对“体育”的概 念提出了一些解释,但比较趋于一致的解释为:“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体育的这一定义既说明了它的本质属性,又指出了它的归属范畴,同时也把自身从与其邻近或相似的社会现象中区别出来。但是,体育的概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体育的认识也将有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