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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的论文范文1
【摘要】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是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概念,本文首先介绍了直接相关的财务管理、政府预算管理理论和政府审计理论,然后从项目和政府的角度介绍了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委托代理理论、政府规制理论,最后结合政府审计问题从博弈的角度介绍了在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方博弈,有利于模型构建时对影响因素的分析。
【关键词】政府投资 资金监管 博弈分析
有理论表明投资、消费、出口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三大支柱。而我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快速增长,投资的确是一个重要的支柱因素。其中最为突出的因素则是我们政府的财政投资,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理论研究很有必要。
一、财务管理相关理论
现代西方的财务管理理论主要有有效市场理论、证券投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资本结构理论和股利理论。这些理论构成了整个西方财务管理的理论体系。
上80年代以来,这些理论有了新的进展,一类是逐渐把心理学的有关内容利用到财务研究之中,特别是基于理性预期假设认为由于认知偏差的存在,在经济社会中总是有一些人不能够完全理性的行事。另一类是针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认为这个模型不完全,股票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比可以很好地说明股票报酬率的变化。
但是政府财政资金确实由政府的强制性功能征税获得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没有成本代价的,因此政府的财政资金管理一般不存在资本成本的探讨,而更多的是追求收入与支出的对等。
二、政府预算管理理论
政府部门的财务管理主要是指预算管理。政府预算(Government Budget) 是指以财政收支表为主的政府财政资金的基本收支计划。它是一个特定的概念, 包括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以及在其指导下形成的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指标表格。按程序, 经立法批准后, 即成为行政机关必须执行的文件。
我国目前的预算管理已经逐步建立起了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思路是:根据公共财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我国的财政支出管理之中,按照统一规划、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三、政府审计的博弈分析理论
政府审计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弈论 (GameTheory)研究的问题大多是博弈方之间进行对抗,或者针对同一种情况时不同的选择,选择的过程中分析每种选择可能的结果和意义。博弈论首先要基于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西方经济学认为,人都是理性的,以个体利益的最大化为追求的目标。博弈的双方都从自己出发,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博弈论的第二个理论基础是市场信息不对称。由于博弈双方对信息的掌握程度和理解的能力不同,导致了双方在博弈过程中的决策的不同,从而产生了各自的收益。
从博弈论均衡的角度来看,政府审计制度既是一种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与协调的机制,也是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其利益冲突与协调内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协调。单个利益相关者为满足其自身的需求,都会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追求其财富的增长。第二是个人与统治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协调。个人与统治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协调源于政府存在的自身矛盾性。人们为了统治阶级履行其公共职能而提供税赋等资源的征纳以及使用情况的确认、计量、披露以及对这些财务数据的复核、监督都需要一定的规则,而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统治,审计制度就会得到加强和完善。第三是统治集团内部各利益派别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协调。一方面,统治集团不管是为了维持其统治,还是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都必然涉及到对公共资源的征纳、分配、使用和处理,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执行问题。另一方面,统治集团内部又不是利益高度一致的,内部各利益小集团之间仍然存在种种利益冲突。
四、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产生的根源来自于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由于两权分离产生了两大问题:一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包括掌握的有关信息的不对称和行为的不对称。二是合约的不完全,因为委托代理本身是一个合约关系,不可能面面俱到,解决所有的问题。合约本身具有交易成本,成本也就是为合约付出的代价,即在签订合约时肯定有一些方面是不完全的。
五、政府规制理论
所谓政府规制(government regulation or regulatory constraint)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的内在问题为目的,政府采取行为干涉经济主体活动的行为。政府规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水平。
在早期的`政府规制理论中,政府规制的本意是为纠正市场失灵,但由于政府规制也是由人来实行,由于信息不对称为个人追逐自身利益提供了空间,规制成本也在不断上升,由此造成了政府规制的失灵。于是有人提出政府规制不能太严格,覆盖整个经济领域。但不可能取消全部规制,所以激励性规制应运而生。就其历史发展来看,激励性规制理论可以分为三个流派:主张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将激励直接引入到计划经济里,但现在计划经济已几乎不再实行。主要是偏好激励,通过了解个人偏好而推广至整个社会偏好,从而针对偏好采取激励措施。论述了只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为取得与市场均衡同样的市场成果而必须采取一些激励性规制的流派。
公共财政也是政府规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内涵一般认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弥补市场失效,市场经济中在某些领域,市场机制无法有效配置资源,这些市场失效的领域,必须由政府及公共财政介入。二是公共性特征,公共财政必须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的经济主体。三是非营利性,因为政府拥有的公告权利具有垄断性,如果直接进入市场追逐利润,就会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因此只能以社会利益为目的,不能盈利。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就应属于对公共财政的直接规制范畴,在监管的过程中要注重人的需求特点,通过激励的手段保证政府公共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Christopher Hood, Colin Scott, Olive James, George Jones and Tony Travers. Regulation inside government[B] ,1999.
[2]苏佳潞.我国合资铁路财务监管体系设计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