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社会对校车安全问题高度关注时,各地就纷纷掀起集中整治的浪潮,采取了一些亮眼的新举措,逢车必查。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安全工程专升本毕业论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摘要〕 近年来,校车的投入运行为解决孩子们上下学交通难的问题发挥了较大作用。然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它们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大力度推进我国“校车安全工程”,应借鉴国外经验,构建校车管理法律体系,落实校车相关标准,完善与校车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明晰政府部门的校车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校车运输安全管理;根据地区差别,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校车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机制的作用,探索多元化的经营模式。
〔关键词〕 “校车安全工程”,校车管理,校车运输,经营模式
校车的投入运行为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难的问题发挥了较大作用。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校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11年11月和12月发生的甘肃省正宁县、江苏省丰县等校车事故暴露出违规超载、“无人治理”等现象引起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问题的普遍关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在全国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到目前,辽宁、福建等地已陆续启动“校车安全工程”。大力度推进“校车安全工程”,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校车经营与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最终让孩子们能坐上安全的校车。
一、完善与校车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每当社会对校车安全问题高度关注时,各地就纷纷掀起集中整治的浪潮,采取了一些亮眼的新举措,逢车必查。然而,一个健全的制度体系,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也不是暂时的运动和“风暴”,而是一旦发生问题,法律可以自动运转,从容而有序解决问题。因此,应加紧完善与校车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构建校车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立法保障校车安全。“有法可依”是夯实“校车安全工程”的基础和前提,政府首先应重视法制建设,为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营构建校车管理法律体系,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轨道。
当前我国校车安全法规不健全,虽然部分省市和地区针对校车安全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国家还没有对校车立法,孩子们在车内的安全很难得到更有效的保护。从国际范围来看,无论在立法还是在设立安全标准方面,美国都是世界领先国家之一,已经形成了自己非常完善的体系。从联邦政府到各州政府,对于校车的标准和管理都有非常明确及严格的规定。法国政府早在1973年就专门对校车的管理办法、行驶规则和驾驶员雇用标准等进行了立法。交通法明确规定挂有校车标志的车辆享有交通优先权。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韩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条例、规定,其中影响最大的是2006年对《道路交通法》的全面修订。修订后的《道路交通法》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有关学龄前儿童、学生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对校车申请、更换、性能、标记、保险、行驶规则、司机的义务与责任,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国外对校车立法的经验说明,校车管理工作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教育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各自承担哪些监管责任,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应在完善现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并对侵害校车安全的行为作出严格的惩罚性规定。可喜的是,这一点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11年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上指出:“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 〕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制定和实施符合我国国情的校车服务规划作了原则规定,明确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行政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方便学生,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2 〕这说明,一个关于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安全、运营的法律规范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制定并落实校车安全相关标准。当前,乘坐不符合标准校车的形势比较严峻,非法运营车辆隐患重大,当务之急是制定校车安全和优先通行的交通规则,赋予校车特权,出台各种校车安全标准、技术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政策,并有效地推行。
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对校车安全标准都有一套成熟的制度。如美国高度重视校车交通安全,不断修订和制定安全标准,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在联邦政府颁布的60项有关汽车的标准中,有37项与校车安全标准有关,包括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制动装置等。对校车如何接送、载运学生的详细操作规程也有规定,由政府保证校车的特殊路权。韩国对校车结构要求具体,如校车颜色统一为黄色、校车必须加入综合保险、座椅安全带要符合儿童体形、车辆门窗必须是开放型、车内不得放折叠椅等。在加拿大,校车被誉为“世界第一安全校车”,全国统一的规范标准从硬件上保障了孩子的安全。日本规定校车上除司机外,还得有两名幼儿园老师帮着照顾孩子。我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校车安全法律法规,但校车标准也并非空白,2007年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10年发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标识》等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校车的安全标准,其中不仅对车辆内外的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及车内布置标准作了详尽的规定,包括校车标志的组成、式样、车身外观涂装、标牌及停靠站点标志等,更明确指出双层客车、铰接客车等不能作为校车使用。但是目前我国仍未立法强制执行专用校车的使用标准。因此,应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将校车交通纳入整个城市的公交系统,保证校车的特殊路权。新的标准应准许校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优先车道,并对校车交通标志作出统一规范,如文字标识、涂装、紧急避难装备、应急逃离出口、停车标志臂等。
2011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周洪宇曾递交过《关于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提议在全国推行“校车安全工程”。他表示,应成立专门协调机构负责“全国校车安全工程”,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牵头单位,公安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司法部等为配合单位。这个专门委员会可以《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为基础,制定适合中小学生乘坐需要的校车各项技术标准和校车生产准入制,制造符合标准要求的校车。〔3 〕在校车事故频发的今天,政府理应对此建议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