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语性”的提出
言语是现代语言学的重要概念,在二十世纪初就有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作过专门论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我国曾经开展了一次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大讨论;而言语概念运用于语文教学论领域,则是在八九十年代,由此,人们对语文教学的认识也更加深入。在九十年代的语文课程性质大讨论中许多人将“言语”概念的引入作为武器,对“工具性”提出挑战,其中代表人物有王尚文、李海林等,只是王尚文得出的结论是“人文性”,李海林则只破不立,并未明确地界定语文的性质。不过,李海林提出语文教学论要由“以‘语言’为主体的本体论”变为“以‘言语’为主体的本体论”,①对“言语性”的提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式提出言语性是语文的本质属性的是福建师大的潘新和先生发表在《中学语文教学》2001年第5期的一篇题为《语文课程性质当是“言语性”》的文章,只是到目前响应者寥寥无几,而质疑者则指出“言语就是语文课学习的内容,说语文的本质属性是‘言语性’似乎等于什么也没说。而且,显然外语课也具有言语性。”②由此,笔者深感“言语性”的丰富内涵和现实意义还未获得应有的理解和重视,故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并就正于方家。
二、“言语性”有丰富的理论内涵
1.区分语言和言语是语文课程“言语性”的立论依据
现代语言学将语言分解成语言(LANGUAGE)和言语(PAROLE)两个概念,“语言是一套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而言语则不同,它或指人运用语言的行为(即所谓‘言语行为’),或指人运用语言的结果(即所谓‘言语作品’)。”③“言语是人们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过程。包括言语表达和言语理解两个方面。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言语则作为一种心理现象;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而言语则是交际的过程。”④区分言语和语言两个概念,有助于我们搞清语文内涵的真相。
2.言语是“语文”的真正内涵
关于语文的含义,人们多是望文而生义:或曰“语言文学”,或曰“语言文字”,或曰“语言文化”,折中后便说“三位一体”。其实“语文”一词是1949年由叶圣陶主持编写语文课本时提出的(这以前小学叫“国语”,中学叫“国文”)。叶圣陶是这样解释“语文”的含义的:“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⑤叶老这里使用的语言的概念应为现代语言学的“言语”。对此,李海林作过专门的论述:
口头语与书面语根本就不是语言的分类。所谓口头语就是口头使用的语言,也就是凭借发音器官所发出的语音来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所谓书面语,就是书面使用的语言,也就是凭借文字来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换一句话说,口头语和书面语,是根据使用语言的不同凭借和方式进行的一种语言功能分类。口头语是口头的语言运用,书面语是书面的语言运用,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属概念是“语言运用”,口头语和书面语是在这一属概念下根据“语言运用”的不同凭借方式区分开来的种概念。(《言语教学论》)
以上关于言语的解说表明,这种语用意义上的“语言”就是言语。也就是说叶老这里所讲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语言”都是言语。既然“语”是言语,“文”也是言语,语文的内涵便当然是言语。
3.提高言语能力是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
关于语文教学的教学目的,大纲上最具核心意义的一句话是“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水平”,这是我们探讨语文课程性质以及所有语文教学问题的最基本的前提。“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水平”,就是提高学生的言语能力。
4.言语是语文教学的核心内容
高中语文大纲将“教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课文,前三项是言语行为,后一项是言语作品。关于“教学内容和要求”的具体阐述有18条,其中只有4条不是直接指向言语和言语能力的。余应源先生认为:“在学校的各门课程当中,语文课是唯一(外语课除外)以言语形式作为教学内容的课程,而其他课程都是以言语内容为教学目的。”⑥这是很有道理的。
5.言语学习是语文学习的主要方式
其实言语学习不仅是语文教学的内容,它也是语文学习的主要方式。语文学习是以言语活动为主要方式去学习言语的内容和形式,其它课程(外语除外)是借助言语去学习言语的`内容。此外,语文学习对言语活动的形式多样性以及质量要求也比其它课程要高。
我们主张语文课程的“言语性”,是因为言语是语文的基本内涵,提高学生的言语能力是语文教学的目的,言语学习是语文教学的内容和手段。“言语性”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并非像余彤辉先生所言的“言语”仅仅是“语文课学习的内容,说语文的本质属性是‘言语性’似乎等于什么也没说”。
三、“言语性”是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
我们探讨语文课程的性质,是指向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即体现语文内涵同时又使语文课程区别于其它课程的语文所特有的属性。作为本质属性,它首先不能是两种甚至三四种性质的综合,因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事物的本质属性只能是一个方面的,那种若干属性综合的说法是二元论和多元论的观点,必然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和实践中的错位。我们在本文论及其它有关语文课程性质的观点时,是不涉及它们的。
语文课程具有工具性,但工具性不是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工具论的基本论题是:语文是教语言的,语言是工具,所以工具性是语文的本质属性。此论没有区分语言和言语,是大前提错误,自不必说。工具论的另一命题是:语文是人们从事社会生活的工具。那么,数学、物理、英语等哪一个又不是人们从事社会生活的工具?“工具性”不能揭示语文的基本内涵,也不是使语文区别于其它课程的本质属性。“工具性”当然不必对语文教学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负责,但“工具性”和“语言知识中心论”是血亲关系(因为“工具性”的立论基础是“语言是工具”,而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其知识结构表现为静态的、描述性的知识体系),应该对曾经盛行的以语言知识教学为核心的语文教学负责,这不算过分吧。
语文具有人文性,但人文性也不是语文的本质属性。人文论者用马克思的话“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作为论据证明语言有人文性,进而推导出语文课程的“人文性”。语文有人文性应当是不错的,但有人文性的并非语文一门课程,也难讲语文的人文性比历史、政治等人文课程更突出。说语文具有人文性是成立的;说语文的性质是人文性,在学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单纯地强调人文性,必将忽视语文基本能力的落实,并消损语文的个性。比如最新的语文实验课本(分别由江苏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出版社出版,将在2005年推广使用)“在倾心于张扬‘人文性’的时候,对所谓‘工具性’关注得不够”,⑦“语文的基础训练及语文的基础知识教学有些削弱”⑧,便是这种认识的必然结果。从一线教师的角度看,人文化的语文教学的确令人神往,但它又是那样难以把握,且不说抛开了“言语教学”的人文境界将以何为依托,单从语文教师的整体素质来看,真正人文化的教学离我们还有很大的距离。试问,道德文章俱佳的“风范足式”的语文教师有多少?让语文教师都成为人文素养高出其他学科教师一截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并且本身就是“非人文”的。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语文课程有人文性,但它必须按照语文的方式去体现,必须在反映语文教学特质的言语活动中实现;语文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但这都不是得出语文课程“人文性”结论的充分条件。
语文具有知识性、基础性、综合性、实践性、民族性,这些也都是对的,但这些都不是语文课程所独有的、体现课程的特质的语文的本质属性。
“言语性”是语文的本质属性,不仅因为言语是语文的内涵,提高学生的言语能力是语文教学的目的,言语学习是语文教学的内容和主要方式,还因为“言语性”是使语文区别于其他课程的关键。也有人认为外语也具有言语性,并以此来否定语文课程的“言语性”,这是不对的。语文因言语的整体属性而区别于非语言课程的其他课程,语文因言语的内在个别属性(民族性)而区别于外语。语文和外语的共同性要大于语文和其他课程,语文和外语的性质当然有相似之处,否则倒不正常了;语文和外语的区别也只能靠“言语性”来体现,如果不这样,难道我们要用工具性、人文性,综合性、实践性等来界定语文和外语的分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