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矿长安全生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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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 191号)精神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所属各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各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二、按照省厅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所属各煤矿的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有方案、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三、加大安全目标考核力度,制定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四、全面履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足安
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五、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确保煤矿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六、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检查包保责任制,向所属各煤矿派驻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监管检查职责。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作为近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七、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坚决做到带班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现场跟班作业、现场监督、现场检查、现场指挥、现场解决问题。
八、认真组织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程,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九、认真组织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提升素质”工程,积极创新安全培训机制,严格落实煤炭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全员素质。
十、认真开展煤矿班组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班组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十一、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保证按规划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十二、认真落实“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十三、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保证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未通过竣工验收,绝不组织生产。保证从事建设的施工单位有相应的资质,不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
十四、严格落实煤矿用工管理责任,维护职工权益,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使用。
十五、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六、定期召开法定代表人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决定,并组织实施。
十七、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安全工作的规定,按时完成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任务。对兼并重组整合后应关闭的矿井,积极创造条件,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按“六条标
准”组织实施关闭。
十八、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遇到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撤出现场相关人员。
十九、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二十、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二十一、自觉接受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愿意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将自愿接受行政、经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企业(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二0XX年 月
篇二:安全生产矿长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安全生产矿长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安全生产矿长是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专职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爱群众监督。
4、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5、组织拟订或都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
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组织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8、定期组织实施矿山的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9、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此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确保矿山不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不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XX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