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氹字的规范研究论文

2020-06-26实用文

关于氹字的规范研究论文

  自从《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 年正式发布以来,对于其重要历史贡献,人们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学者撰文,就其存在的不足提出商榷意见———如《北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特色栏目“语文现代化”专栏,以及其他学刊近年来就陆续刊载了不少此类文章 。这充分说明,对于政府支持的学术行为,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是一味唱赞歌,而是能够予以客观理性的评价,同时充分说明,“汉字规范人人有责”如今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任何字表都是通过不断讨论和反复打磨而日趋完善。有鉴于此,为促进我国字表建设,提升我国汉字规范水平,在此,笔者拟就该表有关“氹”字的规范处理,谈谈自己建立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的不同看法。

  一、我国辞书以及《通用规范汉字表》对于“氹”字的规范意见

  汉语工具书普遍将“凼”与“氹”视为异体字( variant forms of the same character) 关系。所谓异体字关系是指发生在字样( glyph) 有别而字音、字义、字用全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字符之间的自由变体( free variant) 关系。因为其存在毫无益处,只是给有关学习和使用徒增麻烦,故而“留一弃余”成了这类文字规范处理的基本原则。

  “凼”和“氹”属于使用年头有限的后起字。以下两点事实可资证明: 一是古代出版的词典字典( 包括《康熙字典》) 中找不到这两个字,二是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古代汉语语料库中也寻不到其踪迹。据现代版词典和字典提供的信息,“氹”的形成时间先于“凼”。

  2013 年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在前述二字处理上倾向认肯“凼”否弃“氹”。通过前文讨论大家已经知道,目前绝大多数词典和字典都持这一态度,《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上做法具有广泛代表性。当然我们相信,该表绝非只是随大溜,其研制者都是文字学专家,在“凼”和“氹”的规范处理上,会将字理及其他相关因素考虑在内,不会仅仅照搬“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通用规范汉字表》处理意见引发的反弹以及有关调查与思考

  就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次年,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副所长商伟凡明确发出不同声音。在《“海峡两岸地名应用无障碍”构想》一文中,他对留“凼”弃“氹”做法提出不同意见。他指出: “氹”常被用于地名,如澳门有个岛屿叫“氹仔岛”,地名用字有其约定俗成的“习惯”,应予尊重。他主张将“凼”与“氹”视为不同字种( character species) ,概言之,他不同意废除“氹”。仅就该文看,商先生主张保留“氹”是出于对老百姓用字习惯的尊重,即所谓“名从主人”,而实际理由并非仅限于此。笔者研读过商先生有关地名规范的几乎所有文章,了解其观念和观点。在地名用字规范上,商先生一直秉持慎之又慎、呵护有加的态度。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从传承文化保存历史的需要出发。

  首先,“氹”作为地名符号使用分布区域相当宽广,意欲将其剔出历史舞台不具备实现的可能性。“氹”作为地名符号使用主要见于我国南方。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因在于: “氹”的本义是指规模不大的“水坑”“水洼”,在我国这样的自然景观多见于雨水丰沛、地势跌宕的南方,而难得见于雨水稀少、地势平坦的北方。表上各区域均举四例,就实际使用频率看,“氹”作为地名符号使用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使用频率最高的是粤语区,其次是湘语区,再次是北方方言的西南方言区。

  其次,“氹”已经产生与其字形相吻合的形容词性引申用法,留“凼”弃“氹”将大大削弱有关表达的形象感和生动性。多年来在粤语地区一直流传着叫作“氹氹转”的童谣。试看下面这首名为《月光光》的“氹氹转”:月光光,秀才郎,骑白马,过莲塘,莲塘背,种韭菜,韭菜花,结亲家,亲家门前一池塘,有条麻绳八尺长,剪开麻绳两长短,短的拿来呃酒粮,长的拿来呃姑娘,呃个姑娘矮屯屯,早早起来打屎忽,打到屎忽红卜卜,家姑拿去喂田螺,田螺壳,吉倒阿公脚,阿公啊啊叫,新抱哈哈笑。

  再次,“氹”已经产生与其字形相契合的动词性引申用法,以“凼”代“氹”将大大削弱有关表达的幽默感以及地域色彩。2014 年 11 月 23 日午后,台北“商业电台”、新加坡《联合早报》等东南亚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香港特首梁振英关于“占中事件”的讲话,二者的报道都提到特首强调对青年人不能只靠“氹”。这里的“氹”乃是“哄”的意思,梁先生认为须让非法占中学生“是其是,非其非”,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此场合不宜通过“氹”解决问题。前述报道都是根据香港大公报当日早晨发布的题为《梁: 对青年不能只靠“氹”》的新闻。即此可知,“氹”这个汉字以及它所负载的动词性意义亦即“哄”,已为东南亚华人社会普遍熟知。“氹”作为动词使用除了表示“哄”以外,还表示“套( 骗) ”之义。

  我们已知“氹”的本义是指规模不大的“水坑”“水洼”,“哄”和“套( 骗) ”之类动词意义与此风马牛不相及,可以肯定“氹”的以上动词意义并不是由其名词意义直接派生。那么它来自何处? 愚以为是由“氹”的形容词意义引伸出来的。如前文所述,在童谣“氹氹转”语言形式及其表达效果的影响下,在“氹氹转”语言组合的语流义变作用下,以及在“氹”第一笔曲折圆转笔势的隐喻下,“氹氹”产生了“团团”之类的形容词意义。由于字组意义与单字意义之间常会出现由此及彼的转移( 如火伴→伙; 昏姻→婚) ,加之汉字字形本身具有表意性( “氹”第一笔的后半部分原本表示水坑或水洼的半圆形底部,与圆转义有着直接象征关系) ,这就使得单独出现的“氹”在特定语境下很自然地有了“团”的形容词意义。英语中与“团”意义相近的'round 具有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多种词性,汉语中的“团”其实亦如此。在“把泥巴搓成团”的表述中作为名词使用,在“把铁丝团成铁环”的表述中作为动词使用,在“人都长团了”的表述中作为形容词使用。原因在于: “团”所反映的对象具有多重属性,从实体的角度观察,看到的是它的名词性; 从过程的角度观察,看到的是它的动词性; 从性状的角度观察,看到的是它的形容词性。因为“团”既可作形容词又可作动词使用,一旦“氹”有了“团”的形容词意义也就自然地有了向“团”的动词意义转移的潜能。而该潜能事实上业已转变为现实,于是有了“氹”表示“哄”和“套( 骗) ”的用法。

  总体上看“氹”属于方言成分,因为迄今它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而并不为北方人所熟悉,但语言工作者对此则不能不予珍惜。从事规范化工作不仅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应当具有人文情怀,对于那些尽管仍属方言范畴但传布甚广的语言成分,对于那些富有表现力且极可能成为普通话后备军的语言资源,对于那些作为地名符号使用因而记录着历史反映了文化的语言现象,则还是多加呵护为好。

  三、结语

  往在汉语异形词( words with non-standardizedvariant forms) 的规范处理上,我国学者始终沿着“非此即彼”“非对即错”的思路考虑问题,近年来逐渐意识到这样做不甚妥当。如今在异体字的规范处理上,我国学者其实也已有所改变,如对于“哲”与“喆”、“渺”与“淼”之类异体字,业已放弃“留一弃余”的简单做法。( 参见《通用规范汉字表》) 不过在如何处理“凼”与“氹”之类的异体字上,却未能摆脱“留一弃余”原则的束缚,表现得不那么宽和灵活。本文看上去只是在讨论“凼”与“氹”的规范处理问题,其实言在此而意在彼,是欲通过解剖麻雀般的个案分析,促进异体字规范上不那么宽和不那么灵活的做法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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