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供应链的生鲜农产品产销模式探析管理论文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技术的进步,我国生鲜农产品供给量稳步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基本能够满足社会需求。但是由于流通过程的落后,我国每年有30%的果品和40%~50%的蔬菜在到达消费者之前白白损耗,果蔬损耗量达上亿吨。这种低效率的生鲜物流已成为我国生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的瓶颈。因此,运用现代物流理念和技术,构建反应灵敏、反馈及时、符合市场需求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已经成为必然。本文基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视角,结合我国生鲜农产品物流现状,探索不同核心组织主导下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物流运作模式。
[关键词] 供应链 生鲜农产品 产销模式
2008年3月国家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8] 53号)提出:加强我国生鲜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保障生鲜食品消费安全。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技术的进步,我国生鲜农产品供给量稳步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基本能够满足社会需求。但是由于流通过程的落后,我国每年有30%的果品和40%~50%的蔬菜在到达消费者之前白白损耗,果蔬损耗量达上亿吨。这种低效率的生鲜物流已成为我国生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的瓶颈。因此,运用现代物流理念和技术,构建反应灵敏、反馈及时、符合市场需求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已经成为必然。目前,国内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已有一些探索性的成果,但这些研究成果大多限于生鲜农产品的单一供应模式,并加以绝对化。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等差异很大,不可能整齐划一地采用统一模式。为此,本文基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视角,结合我国生鲜农产品物流现状,探索不同核心组织主导下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物流运作模式。
一、超市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超市是20世纪30年代从美国发展起来的新兴零售业态,20世纪90年代初期引入中国。经过10多年的发展,目前生鲜已成为超市经营的命脉,是“集客力”的重要来源。根据笔者对信阳市百佳、和美等超市的实地访谈了解到,生鲜经营区往往是超市销售最为火爆和最具人气的区域,其收入一般能够占到营业额的10%~30%。由超市主导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不仅对改善购物环境,而且在提高食品安全性、保证商品质量和进行深加工,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等方面有着重大作用。
目前,以超市为主导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有以下四种模式:
1.农户—产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超市—消费者。
2.农户—产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配送公司—超市—消费者。
3.经营基地专业公司—超市—消费者。
4.农户—农民协会成立的公司—超市—消费者。
前两种供应链中间环节过多且与农贸市场作为零售终端没有实质的差别。第三种供应链反映的是经营基地的专业公司向超市供应生鲜农产品的情况,但这种方式所供应的农产品占生鲜农产品总量的比例很低。第四种方式,即由农民协会向超市供应的生鲜农产品量更少。第三种和第四种模式与超市的经营业态非常匹配,但现实中运用较少。经过繁多的中转环节后,不仅抬高了生鲜农产品价格,也使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度大打折扣,不能满足消费者对商品价格、品质的要求。而且每经过一个环节都会增加相应的成本。一般说来,物流环节越多,损耗就越高,浪费也越大,物流成本越高。由于生鲜产品具有时间性强、保鲜保质困难等特点,物流成本比一般农产品更高。2003年国家商务部正式将“农改超”列入“食品放心工程”,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尽管超市对生鲜农产品经营非常重视,却大多无利可图。国外好的超市生鲜农产品经营的毛利在20%左右,而国内仅为0%~10%。究其原因主要是物流成本太高所致。因此,经营生鲜农产品的超市要突破这样的局限,应该采用第三种和第四种与超市经营业态相匹配的供应链模式,以产销直通的方式减少物流环节,再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以提高超市生鲜的销售额及利润。就目前我国生鲜产品销售现实来看,应该以“农户—农民协会成立的公司—超市—消费者”模式为主。因为第三种供应链模式必须在超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完成,如果只有一两家店,是不可能形成大规模采购模式的。
二、龙头企业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龙头企业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在经营中发挥着连接市场与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它既是加工销售中心,又是市场信息捕捉筛选中心,还是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近年来,随着农业企业的蓬勃发展,龙头企业纷纷转型,开始注重营销理念的吸收并积极实践,已逐步形成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型理念。龙头企业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是以市场需求为驱动,以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一头连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能够将市场信息迅速地从市场传到农户以让农户的生产找到市场的方向,将农产品及时地从农户送到市场以满足顾客的需求。龙头企业主导型供应链的核心环节是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在该模式下,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力量,以企业为中心能够保证生产活动的稳定性,在资金、技术和生产资料等方面由公司为农户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企业在加工原料的供应上获得了保证。
目前,我国一些大型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供应链体系。比如:肉类产品有漯河双汇集团、信阳华英集团等企业, 果蔬类产品有上海农工商超市连锁集团,奶类产品有伊利集团、蒙牛集团等等,它们均是集农产品生产、商贸、科技、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多角化企业集团,是典型的龙头企业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实践证明,龙头企业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具有开拓国际与国内市场的能力和优势,是推行生鲜农产品包装标准化、流通加工精益化、保鲜保管科学化、分拣配货自动化、配送快捷化的主要载体。
在供应链中,龙头企业与批发商或零售行业可以在战略上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起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一体化经营。企业与农户的后向一体化的建立,有三种模式可以借鉴:一是“公司+基地+农业工人”,龙头企业从农民手里成片租赁土地建立基地,租期一般为10年~20年,企业对基地的'生产实行一体化管理;二是“公司+基地+农户”,农户自主经营,公司以契约形式对其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按合同收购产品;三是“公司+协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与行业签订生产收购合同,行业协会按龙头企业要求组织农户生产,代表农户与公司打交道。这种模式做到了农户省心,企业省力,更主要的是保证产品的销售。行业协会主要扮演的是“协调人”角色,能够对整个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形成的供应链实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发挥着收集、分析、传播市场信息、组织参加贸易展销及交流和开拓新兴市场的作用,还可以通过创建业内统一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提升本行业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但行业协会并不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公司却是直接体现市场冷暖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