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扣缴协议书模板5篇
委托扣缴协议书模板1
协议书编号:□□□□□□□□□□□□□
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
主管税务机关:(甲方)
纳税人:(乙方)
纳税人开户银行:(丙方)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银行扣缴税款方式缴纳税(费)款。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库管理条例》。
三、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后,其电子缴款信息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将乙方应缴税(费)款及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TIPS)系统传至甲方。
四、乙方在当地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开立缴税(费)账户。纳税人财税库银联网缴税(费)账户须经丙方确认方能生效。
五、缴税(费)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若乙方确需变更名称、账户账号、主管税务机关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六、乙方、丙方应保证缴税(费)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账户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办理缴款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费)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因乙方缴税(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丙方应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瘫痪,三方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未按应急预案办理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九、乙方申报并缴税(费)成功后,可登录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也可由丙方出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丙方应根据甲方传送的电子缴款书信息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收讫章,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若需甲方开具正式完税证明的,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换开。
委托扣缴协议书模板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扣缴协议书模板3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10楼 地址:
法定代表人:苏振钿 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编码:
联系电话:(管理科电话) 联系电话:
为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代征税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扣税款,同时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税款的纳税申报和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委托代扣代缴税种:
金融保险营业税(征收品目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
四、乙方应当按照税收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税收票证。
五、乙方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具税收法律、法规的完税凭证。
六、乙方应在金融机构开设“代扣代缴”账户。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
七、乙方应按限期限额的要求解缴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月终了后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代扣代缴税款和解缴情况。
八、乙方在代征过程中同纳税人发生争议或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1日内报告税务机关,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九、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缴手续费。
十、甲方应对乙方的代扣代缴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改,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十一、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二)乙方逾期解缴税款的,甲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税政科、计征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