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设计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确保应急工业产品供应及时、有序、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业产品应急保障任务,或者市属有关部门、县级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提出的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需求,具体是:
(一)协调突发事件处置急缺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组织;
(二)协调突发事件处置急需装备、材料和其他工业产品的供应保障,动物防疫物资、自然灾害救助物资、防汛抗旱物资等已有应急预案按其规定执行。
三、工作原则
坚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企业按照需求做好应急工业产品保障供给。
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应急工业产品保障由事发当地政府负责,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建立分级响应、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坚持预防和准备为主,平战结合。注重常态与应急状态的衔接,做好生产能力准备,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预案演练。
坚持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加强部门间、县区间、部门与县区间沟通协调,完善应急工业产品生产与运输、储备、调用的协调机制。
四、预案体系
(一)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全市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是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工业产品应急保障的规范性文件,由市经信委制定并发布实施,报市政府备案。
(二)专项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专项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是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某类应急工业产品(如装备、材料等)或者某类突发事件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如地震、气象灾害等)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经信委制定并发布实施。
(三)地方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地方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是由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全市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为应对本地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县、区经信局(经发局)制定并发布实施,报市经信委备案。
(四)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应急预案。由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根据全市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要求,为做好工业产品应急生产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制订并实施,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五、组织体系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体系。工业产品应急保障组织体系由市、县级(区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市级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和本预案规定,负责综合协调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县级(区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二)任务分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经济运行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专家咨询组,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时可根据需要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等领域成立专项保障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领导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制订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需要,制订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综合组由经济运行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处室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按规定发布应急响应信息;
2.联系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综合分析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需求信息,提出安排建议;
4.跟踪了解应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问题;
5.承担应急值守,起草专报信息,编辑工作简报;
6.承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的日常工作;
7.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材料保障组组长由原材料工业处处长担任组长,承担消杀用品、建筑材料等应急保障。装备保障组由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处长担任组长,承担救援装备、运输装备、抢修装备等应急保障,消费品保障组由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处长担任组长,承担医药、食品等应急保障。各专项保障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根据工业产品应急需求,拟订紧急生产方案;
2.监测有关应急工业产品产销存情况;
3.组织协调有关应急工业产品生产和供应;
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家咨询组,由工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专家咨询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对工业产品应急保障提出建议;
2.对工业产品选择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3.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应急准备
(一)机制准备
1.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预警预报机制。密切与省、市应急指挥机构、上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关注突发事件演进过程。根据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对可能受到威胁的地区和行业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有关地区和行业发出预警信息,通报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可能调用的应急工业产品范围和规模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要求有关地区和行业做好应急准备并采取相应措施。
2.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市应急指挥机构、市属各专项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建立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部门联络员制度。常态下不定期交流工业产品应急需求信息;应急状态下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工业产品应急保障。
3.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地区合作机制。建立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间、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县、区政府间共同建立应急工业产品保障合作机制,加强需求信息沟通。
4.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区域联动机制。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就近、救急的原则,结合区域发生突发事件规律,建立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区域联动机制,加强相互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开展工业产品应急保障。
(二)工业产品储备
1.生产能力储备。对峰值需求大、正常储备难度高、生产工艺特殊的应急工业产品,根据产品类型、地理位置和未来需求,建立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重点企业认定制度,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生产能力储备,建立健全相对稳定、动态调整的应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储备体系。
2.社会储备。充分利用生产企业在库存和销售环节的现有储备能力,对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经常性工业产品,选择有关生产企业开展社会储备,定期发布指南,强化动态调整和跟踪。
3.实物储备。根据需要,必要时对重要应急工业产品采取实物储备
(三)产业准备
制定扶持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应急产品和技术,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防和处置的产业支撑能力。
(四)信息准备
开展相关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能力调查,掌握产品类型、性能指标、生产能力和库存等重要信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业产品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