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作风建设自查报告
篇一、银行职员作风建设自查报告
转变安乐之风。分行部门的根本宗旨就是为基层服务。转变作风、狠抓贯彻落实就是要优化服务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市分行机关党员干部全面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力求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机关工作方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良作风。
分行结合全行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从强化干部的四项意识”着手,大兴学习之风,务实之风,节俭之风,守纪之风。全面转变了干部中存在各种不良风气,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转变学而不实之风
抓学习解决思想作风和学风问题,强化学习意识。转变干部学而不用、学而不实的一大举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分行在提高干部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上下功夫,打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基础,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规定每周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要求做到学习有记录、单位有考勤、个人有笔记。
二、转变工作漂浮之风
落实责任是转变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到责任明确,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分行从创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入手,对工作上不负责任出现问题的采取多种处罚措施,建立并实行了跟踪问效、督查通报、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全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年度工作目标及每季度、每月、每周重要工作、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进度通报,发现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三、转变纪律松散之风
纪律问题是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只有良好的纪律,强化自律意识。才有过硬的作风,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从健全制度入手,加强干部职工的综合管理,用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制度来提高效率,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二是采取管理措施。严格规范了上下班的签到考勤,请销假登记,中午食堂就餐、下乡登记等多项制度。
篇二、银行职员作风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函[201x]25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支行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思想道德方面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赌ball、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貸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
(三)业务管理方面
1、未有对金融规章制度及上级的精神不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明确本单位或本部门各业务操作岗位职责。
2、未有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及时解决网点需要解决问题。
3、未有对违纪违规行为或业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4、未有办理业务越权行事的行为,未有网点、部门负责人违法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
5、未有财会部门主管、主管行长、行长不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对所有尾箱现金进行清点的情况。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公务员之家: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9、未有私自将押运路线透露给他人的行为。
10、无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授权的情况。不存在混岗操作现象。
11、无故意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行为,未有风险苗头和不安全因素存在。
篇三、银行职员作风建设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机关开展以“六治”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我行机关人员作风建设,促进我行业务良好发展,我行及时成立了“六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深入剖析问题形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努力改善服务质量。现将组织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