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承诺书五篇
篇一: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4)20号《上海市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精神,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现将本工地文明施工承诺告知如下:
1、本工地于20XX年10月25日开工至2005年5月28日竣工。在此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沪府发(1994)20号文件及JGJ59—99部颁标准并建立不扰民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防噪声、防污染的各项工作。施工时给您带来麻烦与不便敬请原谅,谢谢!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有关部门关于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确需夜间施工的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张贴告示)在日常施工时间内(6:00—22:00)尽可能降低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
3、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完善防灰尘、防光、防污染的有关措施,杜绝因施工造成对市容和环境的影响。
4、加强工地周边道路的安全管理,落实防护措施,确保行人的生命安全。
5、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产生光污染和环境污染等情况,社会各界都可拨下例电话进行投诉: 工地值班电话:50892437
公司电话:56964501
环保局投诉电话:58811812
文明施工承诺单位:浙江海滨恒道分公司东方明珠国际公寓项目部 项目经理:杭 涛 20XX年10月25日
篇二: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常州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
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
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
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
6.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
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
8.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20XX年 月 日
篇三: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项目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若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在桩基施工时,以 江苏省岩土工程公司 . (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保证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签订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
二、总负责单位的职责管理范围
1、按规定设置围挡,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场地采取降尘措施,当场地内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按规定做好现场出入口的门前三包保洁工作。
5、当主体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为总负责单位时,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相关单位责任约定
1、本项目确定建设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责任单位,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2、总负责单位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足额使用。
3、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总负责单位
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汇报,总负责单位不及时整改的,向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具体工作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留有缺口;围挡高度不低于1.8m;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低于2.5m,最高不超过3.5m。
2、禁止靠围挡外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3、工地出入口设置符合标准的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4、工地出入口处及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有专人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租用洗尘车对工地道路以及门口周边较多的粉尘进行清理。
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6、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总工程师: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怡峰花园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