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卫的工作计划
篇一:创卫工作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
合“八荣八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创城创卫指挥部关于创卫工作的工作部署,以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进步为根本目的,大力改善和提高我办机关环境卫生水平,把我办建设成为机关工作高效、服务功完善、卫生状况俱佳的文明机关。
二、工作任务
在巩固去年我办创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新思路、高标准的原则,转变思想、调整思路,构筑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内容丰富的创卫工作体系,牢固树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思想,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全面推动创卫工作的开展。具体完成如下工作任务:
(一)巩固创卫工作成果,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1、创建创卫工作中的文明机关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发展活力、对外形象和精神面貌的生动写照,是综合竞争力、社会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集中显现。创卫工作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将贯彻于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始终。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提高全民的爱国卫生意识,树立大众生态健康的理念,创建优良高质的生活环境。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将是创卫工作的主线,因此 2010年要在巩固去年我办在创卫工作中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创城创卫指挥部关于创卫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进行阶段性的自查、自检、自纠,提高机关环境卫生面貌,防止卫生反弹。顺利通过区创城创卫指挥部及区相关部门的统一检查。
(1)坚持一年两次的机关创卫工作自查。于“五一”、“十一”前各查一次。
(2)继续做好机关创卫工作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加大对机关创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进一步提高创卫工作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单位档案资料归档成卷,立争树立样板单位,形成成熟经验,能够在党派机关推广。
(3)在机关中开展争创文明机关、文明个人活动。通过系列活动,促使机关人员提高文明素质,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工作习惯,自觉改陋习,树新风,积极动手建设文明机关。
2、建设健康机关工作
建设健康机关是一项与全机关工作人员息息相关的长期工作,其目的是让机关人员牢固树立健康的理念,用健康理念统领一切活动,不断促进人员、环境和心理的健康。建设健康机关是长期的战略目标,从而推动整个机关的健康发展和进步,使机关人员的健康水平提高、提高、再提高。为把我办建设成为与东胜区打造“百万人”都市相适应,身体健康、心理正常、工作高效、状态良好、团结奋进的优秀机关,我们不仅要推动机关工作优质高效,也要坚持机关整体工作地协调发展,促进机关健康,环境健康和人员健康。
(二)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是现代化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创卫”观念指导下,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净化环境,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又一体现。经过近年的努力,机关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设施建设、技术保障、人员和资金到位、措施落实、监督指导、效果评估等方面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运行机制,使除四害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如何将除四害工作推向机关防治范畴内,形成除四害工作的制度化,要做好如下工作:
1、积极学习、宣传、落实“除四害”法规加大对各部门的监督指导,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完善各项环境治理措施,使“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2、探讨建立除四害管理的长效机制
(1)将四害防护设施的落实工作纳入卫生监督管理范畴,并作为一项任务予以完成。
(2)成立除四害指导检查组。对各处室除四害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检查投放药饵,购买杀虫剂,定时喷洒,对机关四害密度进行实时监测,采取发现四害活动迹象及时报告创卫办,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捕杀。
(3)探讨建立除四害社会化长效管理机制。
3、积极开展集中除四害活动
根据区创卫办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机关开展季节性的集中除四害工作,提高除四害效果。
(三)创卫管理工作
1、组织管理
(1)加强创卫组织及工作网络建设;调整机关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规范机关卫生环境日常管理和检查。
(2)落实对机关所属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进行创卫知识学习,提高健康意识,严格执行机关创卫相关制度。
(3)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面对会员大型宣传活动。倡导牢固树立创卫意识,积极为我市创卫工作作贡献。
(4)开展健教宣传活动。办创卫办利用板报、横幅定期进行宣传,如开展以“禁烟、科学饮食、传染病防治”为主题的健康教育、鼠害及鼠传疾病的预防、供水卫生及水传疾病、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内容。
(5)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定期对各部门卫生环境进行检查评比,召开办公会进行通报。对卫生环境较差的处室进行批评,并限时进行改正,由基建办创卫办进行复查,直至通过为止。
2、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进一步落实巩固机关“无烟办公室”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禁烟检查制度和责任,不断加大禁烟和控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机关中吸烟人员进行教育监督,力争全机关无人吸烟,创建“无烟机关”,使机关各处室办公室内无人吸烟,以及“法规”规定的其它场所监督覆盖率要达100%。
(2)巩固原有无烟办公室工作成果,并进行100%的复检。
(3)加强“禁烟”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在机关建立宣传栏和板报,利用机关正常办公、会议、学习的时机进行实时教育,提高卫生健康意识,利用下基层活动期间对会员进行“禁烟”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如有条件还可针对不同会员进行单独教育,促使其少吸甚至不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