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顺利推进机关单位控烟工作,根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2011年实施《控烟条例》的季度控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控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青浦区第二季度机关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继续以创建“无烟机关”活动为抓手,逐步拓展企事业单位参与“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已建的57家“无烟机关”和41家“无烟单位”着力巩固创建成果。通过实施第二季度机关控烟方案,进一步树立机关、单位良好形象,营造政府机关和单位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良好氛围,加大社会宣传效应,有效降低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和提高控烟意识,为全年《控烟条例》实施打好扎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创建“无烟机关”和“无烟单位”
1、切实抓好“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巩固工作
继续实行“无烟机关”与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挂钩的评议考核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对已建单位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1)统一开展单位控烟宣传。
历年创建成功的57家“无烟机关”和41家“无烟单位”加大控烟宣传,一是要在单位内部通过组织开展“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讲座以及相关主题活动,发放资料及利用单位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控烟宣传教育。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单位出一期控烟宣传板报,加强控烟宣传。
(2)组织控烟工作自查活动。
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对照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标准要求,进行一次自查,针对薄弱环节加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控烟志愿者明查暗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