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净化车间、厂房工程合同书 参考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范围:
1、本合同的承包范围: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详见附件一图纸。
2、以报价内容(详见附件二)为准。
第二条 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
一、技术要求
1、施工方案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方案为准。确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甲方签字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更改。
2、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方案以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涉及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
二、质量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三、质量保证
1、凡由乙方供货的材料、设备,须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和设备乙方不得安装和使用,若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工程现场乙方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甲方委派人员协调配合。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乙方在施工前,应与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乙方不得损害甲方、相关第三方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利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有施工资质,并向甲方提供单位资质相关证明。
5、乙方应有具体的质量保证管理系统及措施。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返工至合格。如有必要,甲方监理人员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由乙方签字确认整改方案,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若限期内仍未落实,甲方可下令停工,由此造成的材料、设备以及工期延误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项目施工与范围
1、
2、化水系统及地面工程。
第三条工程期
一、开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预付款到帐壹拾个日历日内施工人员及部分材料进场。
二、施工期
1日期起伍拾个日历日内,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全部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竣工验收单。
2、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指定货物堆放地点,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所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的原因(如设备未到、材料未到、人员管理、施工方法等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支付甲方工程延误费,即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1%(即人民币 元整),若总工期延误超过贰十个日历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20%(即人民币。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除此违约金外,需另行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 (详见附件二报价单)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
2.乙方将工程用全部主要材料进场,乙方工人开始施工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3、当乙方空调进场、主体框架搭建完毕、吊顶已经封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10%,即人民币 元整;
4、工程竣工,甲乙双方签订竣工验收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10%,即人民币 元整;
5、工程调试完毕,经第三方检验机构(上海慧济计量检测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15%,即人民币 元整;
6、剩余5 %即人民币元整为工程质保金,交付后一年内若工程无质量问题,则1年后无息付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所发生的维修费以及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在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组织施工图会审,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等必需条件。
二、为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三、乙方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及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的施工安全、消防条例等所有相关规定。
四、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提供竣工图纸,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和相关管理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对外发包、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事故、火灾、环境污染等相关事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施工完毕后,经第三方检验机构(上海慧济计量检测有限公司)验收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施工前,乙方应与施工所在地相关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若施工所在地相关物业管理部门需要收取管理、施工、配合等一切费用,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约定工程总价范围内。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
一、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报价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为依倨。
二、工程全部竣工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以便甲方及时组织验收。如工程质量及内容合格,双方交接。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有效技术档案,并负责现场培训甲方员工熟练掌握使用操作规范。如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如材料费、人工费、工期延误责任等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需在叁个日历日内完成工程调试,并经第三方检验机构(上海慧济计量检测有限公司)验收合格。若检验不合格,乙方应在叁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再次请第三方检验机构(上海慧济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若仍未合格,则乙方应向支付甲方工程延误费,即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的1%(即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保修与维护:净化空调设备保修期为竣工后贰年,其余设备质保期为竣工后壹年,自开具竣工证明书之日起至次年度该日的零点结束。质保期内,乙方应于接获报修后 壹 至 叁 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并于 肆拾捌 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质保期外承包人提供终身有效的优质服务。
三、工程安装、调试及有关本工程的资料,由乙方负责记录、整理并提供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