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合同参考

2020-06-22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乙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合并后公司名称: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由于,甲乙双方拟进行合并,成立Z股份有限公司,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如下条 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并的方式

  甲方与乙方合并后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原有公司注销。

  第二条 合并各方资产及债权债务

  1.甲方:资产总额______万元,负债总额______万元,净资产______万元;

  2.乙方:资产总额______万元,负债总额______万元,净资产______万元。

  详见甲方和乙方财务报表。

  第三条 合并后公司资产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______万元,其中,计划向公司职工发行股票______万元,每股金额______元,发行股份数______股。

  第四条 合并后公司资本构成

  甲方股东持有______股,计______万元,占资本总额的______%;

  乙方股东持有______股,计______万元,占资本总额的______%;

  新的职工股东持有______股,计______万元,占资本总额的______%。

  第五条 换股比例

  原甲方发行的股票______万股,旧股票与新股票间按______:______比例调换;原乙方发行的股票______万股,旧股票与新股票间按______:______比例调换;新发行的______万股新公司股票向公司职工定向发行。

  本合同所定的双方股票折换比例,经双方股东会分别决议同意后生效,直至合并完成为止。

  第六条 合并后公司职工的安排

  新设公司承继甲方和乙方所有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主体要进行变更。(本条款表述的基本上是公司职工劳动关系的变化,包括合并后新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原公司与职工劳动关系的解除及经济补偿等条款。)

  第七条 合并后公司的章程

  根据公司合并后具体情况,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第八条 合并后公司的董事事项(其中包括董事的选任、报酬、各方人员的安排等。)

  第九条 资产的交接与交接前资产的管理

  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新设合并公司筹备处”,负责甲方和乙方股份公司新设合并事项。筹备处在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新公司设立登记。双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各自的资产、债务和业务等移交给新公司,在交接之前,双方要对公司资产、债务及公司业务尽善管注意义务。

  第十条 合并程序及时间

  本合同经由甲乙双方董事会分别通过后签订,并分别提经各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后发生效力,并由双方依照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共同向工商局申请办理相关合并所需手续。

  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甲乙双方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应编制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债务目录等,向各自债务人通知;向各债权人分别通知并公告。

  甲方与乙方合并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十一条 其他本合并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未规定者,由双方董事会协商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公司合并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二、企业兼并的规范

  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兼并办法)第1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一种方式。

三、公司合并的方式

  如前所述,公司合并可以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依据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同时,公司合并与不同于公司资产的收购。从法律性质上看,公司合并的本质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资产收购的性质是资产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公司合并也不同于公司股权收购。公司合并实质上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股权收购的本质是股权的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从本质上讲,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都是买卖行为,而非公司合并的本质---公司人格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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