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本工程合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本工程合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质量标准: 优 良
6、本合同总金额 ¥:
大写金额:人民币: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
2、工程施工图(图纸档案编号 )
3、工程预算书(预算书 )
4、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盛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盛市园林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标准。
第四条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3 天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水电线路、平整场地等。
(2)由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动工前必要的证件等开工前 3 天完成。
(3)发包人在开工前 3 天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第五条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签定合同后 3 天内提供施工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