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述职报告

2020-06-22述职报告

  2018领导述职报告范文篇1

  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严格自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工作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驾驭能力和领导水平

  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驾驭能力、领导水平的第一需要,在认真遵守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的同时,坚持挤时间自学,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政治信念,改造主观世界;学习党的列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领导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三个《条例》作为政治任务,深研细钻,熟练掌握,提高工作能力和决策水平;毫不放松地学习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管理、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丰富理论素养,提高理论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了解了大量第一手翔实资料,把学习同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自身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同更好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等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了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开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一)服务第一要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加强效能建设,制定了《**县机关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县机关效能考核评议办法》和《关于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决定》,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加大投诉处理力度,营造了优良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了机关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政府效率年”活动,各级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显着提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对领导干部落实“五个不许”规定、办理婚丧事宜、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实现了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旗帜导向作用,执纪办案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既严肃执纪,充分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又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热情。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把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四项纠风新任务,征用农民土地引入征地仲裁和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征用农民土地一次性货币补偿政策;在城镇拆迁中,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按市场价实行货币补偿;防止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在全县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改制企业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利益等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查处,切实维护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农民工工资政策落实等情况专项检查,保证了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资金的按期兑现。突出治理重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实行涉农价格公示制、村务公开制度、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维护了群众利益。完善行风评议机制,对全县 61 个部门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了评议,促进了部门、行业和基层站所服务质量、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加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党校等部门的作用,形成了宣传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突出重点教育内容,在科级领导干部、执纪执法部门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中,开展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三个《条例》、郑培民、梁雨润等先进人物事迹及案件反面典型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知识测试、参加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构筑反腐倡廉预防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在全市 5 个县区中率先进行了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推行“票款分离”制度,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运行程序》,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形成了科学的用人导向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得到落实,充分发挥了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制约作用。

  三是加强监督,形成正确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对执纪执法及管钱、管物、管人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了纪委常委同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教育了干部,严肃了纪律。把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全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领域,开展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监督试点工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确保了监督成效。四是严肃纪律,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建立案查协作配合机制,突出案查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快发展决策的实施,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招商引资软环境、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发挥了案件查处对腐败的震慑和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以及在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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