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教师,必须深入了解其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才能全面、准确的掌握新课程理念,才能在教学中游刃有余,有的放矢。本学期,我认真学习了《语文课程标准》,其中的理论精悍而抽象,需在反复揣摩中才能领会。
我对其中的一段感受很深。《语文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我想,教学过程是由教师与学生两方面的活动构成的,教师与学生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师生之间应有良好的关系和相互配合。在过去的语文教学中,由于陈旧的教育观念的支配,教师大都比较主动,而学生大都比较被动,何谈平等与对话?
在新课程中,一直倡导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敢于发表自己个性化的见解。试想,在宽松、和谐、愉悦的课堂氛围中,教师成为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不再是过去面目可憎的“权威者”,加之兴趣的激发,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中能不爱学吗?由爱学转为会学,会学更爱学,从而真正走到了教学中的良性循环。
作为我们这一代人,从小接受着传统的应试教育,深受其害。教师的“一言堂”、摇头晃脑的死记硬背、枯燥乏味的教材和课堂,扼杀了多少儿童对知识的向往。现在,我已为人师,难道还要让我的学生也有同样的遭遇吗?作为教师,首先就要改变自己的教学观念,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的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和选择,是课程改革倡导的新观念。长期以来,以教师为中心,以知识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教师讲,学生听,教师问,学生答,被动接受式的学习,严重束缚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因此,让新观念、新方法走进小学语文课堂,应是教学改革的核心,也是我们的必然选择。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应体现哪些新的教学观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