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男,今年38岁,我报名参加竞争的岗位是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我认为我竞争这一岗位有我得天独厚的优势。
我自从1983年参加工作至2000年一直在反贪部门工作了将近18年,1988年被任命为助检员,其中1993年至1995年,在税务局综合治税办公室搞了3年综合治税工作;2000年至2001年调到控申处工作,搞了两年举报线索初查工作(其中2001年初至9月份,借调到高检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工作9个月);2003年3月至今,在院行政处工作。在我的工作经历中,绝大多数的工作时间是在与职务犯罪打交道。在反贪部门,我办理过大量的、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案件,积累了与职务犯罪作斗争的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对具有特殊主体身份的职务犯罪案件,每办结一案,我除了总结该案在查办过程中的成败得失以外,在回味每一件案件的产生根源时,结果往往会使自己深深的陷入到一种茫然和困惑中,产生了许多的不解和疑问。为什么我们办理了如此多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风气却并未因此而好转?腐败现象反而越打越多?高级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层出不穷。经过思索,我逐渐的认识到,我们打击经济犯罪的目的和手段上有些脱节,打击职务犯罪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教育大多数人引以为戒,从而减少或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经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自己深刻的认识到:惩治腐败只靠查办案件,一味的打击职务犯罪是不够的,那只是治标,而遏制腐败,就必须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这才是治本。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搞好综合治理,这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根本方针。
下面我谈一下对职务犯罪预防处今后工作的基本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