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须知

2021-08-13中秋节

2021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须知

  艺术类考生是指报考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这类考生与其他类型的考生不同,除了要参加高考外,还必须参加所报考学校或者本地区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

  (一)报考要求及流程

  1.自治区报考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

  2.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已取得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号。

  3.持有各地、州、市(县)招生办公室打印及盖章的《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4.所有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通过“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网站,进入“新疆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公告要求确认考点,按时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考生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系统将统一随机编排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承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准考证”),凭专业统考准考证、报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我区专业统考。

  (二)考点设置

  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在乌鲁木齐市、奎屯市、喀什市设三个考点;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1.美术类考点设置

  (1)乌鲁木齐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哈密市、巴州。

  考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联系人:郭书池联系电话:0991-4332596

  (2)奎屯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奎屯市、博州。

  考点:奎屯市第八中学

  地址:奎屯市乌苏街9号

  联系人:杨光华张雪琳联系电话:0992—3270020

  (3)喀什考点

  考生所在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考点:喀什市实验学校(原喀什地区实验中学)

  地址:喀什市文化路186号

  联系人:曲明坤联系电话:0998—2313370

  2.音乐类考点设置

  考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联系人:郭书池;联系电话:0991-4332596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

  1.美术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00—2020年12月29日18:00。

  2.音乐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3日10:00—10日18:00。

  3.在乌鲁木齐考点(新疆师范大学)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网上完成报名、缴费等相关流程,美术类于1月1日—3日16点前进行网上缴费,音乐类网上报名缴费同步进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美术类专业考生1月4日网上自行打印专业统考准考证;音乐类专业考生1月12日起,网上自行打印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4.在奎屯考点、喀什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先网上报名,于1月1日—3日16点前在高考报名点集中缴费,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缴费集中汇总后统一交相关考点。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1.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2.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3.考试时间

  (1)美术类:2021年1月5日。

  (2)音乐类:2021年1月14日—19日。

  (五)评卷与成绩复核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负责自治区评卷组织、管理工作。

  2.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主要检查是否考生本人卷或本人应试信息、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六)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2.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根据考生总体成绩分布情况确定。

  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1月底公布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我区不发放纸质艺术类考生成绩合格证,考生届时可通过“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相应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通知单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

  4.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1月底完成自治区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

  (七)成绩适用范围

  1.自治区专业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院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确需组织校考的,高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应面向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2.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我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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