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指南
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专业教育。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普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采取全日制教学形式。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指南,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考试安排
(一)普通高考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5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3门,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湖北省自主命题。
(二)技能高考
2021年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满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满分210分,技能操作考试满分490分。考生先参加各主考院校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21年3—4月,相关信息通过各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文化综合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的合卷,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招生计划编制
(一)2021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公布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公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科目。
(二)在鄂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院校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要求分别具体编制到本校各专业组及组内各专业。在鄂招生的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三)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可参照执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1、普通类根据考生成绩,依首选科目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依首选科目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特殊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体育类不分首选科目,按招生类别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依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办法
1、2021年开始,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类分为艺术本科批(含艺术本科A、艺术本科B)、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类分为体育本科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2、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各类别批次已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3、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其中:本专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均安排在第1次集中填报志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在第2次集中填报志愿。本专科提前批、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各安排1次征集志愿,本科普通批安排不超过2次征集志愿。志愿填报和征集志愿时间另行公布。
(一)本科段招生
本科段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本科提前批
(1)批次对象。
包括军队、公安、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普通类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提前批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安排在单设志愿栏填报的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依高校提供的投档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强基计划、保送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相关规定,在本科提前批投档之前办理。
2、本科普通批
(1)批次对象。
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