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县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20xx年由我局牵头实施的民生工程有5项。其中工程类项目2项,分别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非工程类项目3项,分别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向督查组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是工程类项目实施做到了有效提速。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今年省民政厅安排我县400张床位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出台了《xx县20xx年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乡镇要求和综合考虑,确定 6个乡镇为20xx年敬老院建设项目乡镇。全县民政民生工程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快了项目筹备建设进程。目前xx镇已开工建设;xx镇正式进入招标程序;xx完成选址、场地平整、立项等工作,正进入招标程序。
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由于我局坚持早计划、早启动,4月19日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 5月6日已全面开工,目前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基础。根据市反馈情况,我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在全市位居前列。
二是非工程类项目实施实现了稳步推进。
1、稳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自20xx年10月开始,我局即部署了20xx年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农村五保的审核调整工作。经过本人或村(居)民小组申请,村(社区)初核,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且三榜公示无异议后,全县30343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034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066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稳步推进了保障(救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与扶贫开发制度相衔接。保障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196元/年、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元提高到245元/月、人;20xx年,对城乡低保对象分别按每人每月15元和12元增加补助,补助资金将在7月份予以全面补发;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1400元/年、人。各项资金1—2季度坚持做到了按季首月初发放,7月1日城乡低保金将实行按月发放。目前前2个季度资金及两节补贴、物价补贴已全部打卡发放到户,共发放农村居民低保资金及补贴1124.4万元(低保资金638.9128万元、补贴485.4880万元);城镇居民低保资金及补贴606.7102万元(低保资金501.2002万元,补贴105.5100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及补贴607.676万元(供养资金494.62万元,补贴113.056万元);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至五月底共有城乡特困群众961人得到了医疗救助,共计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53.37万元(含发放集中供养五保户门诊药费25.2万元);近期正在安排第二批医疗救助资金136.3万元,计解决418人的医
疗救助,资金将近期予以下拨。
3、稳步启动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工程建设,具有公正性、便捷性、及时性特点。为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结算服务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县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组成相关部门赴岳西、和六安市裕安区考察学习,制定了《xx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完成了与安徽晶奇公司服务平台的软硬件建设的协议签订。6月13日,召开了全县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一站式”各项工作,目前,在乡镇的努力下,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发送到省晶奇公司开始系统上传,预计能在6月底前开始实行“一站式”及时结算。
二、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敬老院工程实施与规定时序进度有差距。除xx镇敬老院建设基本达到时序进度外,尚有等乡镇敬老院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确保6月上旬施工目标难以实现。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落地难。如在征地上耽误了较长时间,尤其是xx敬老院征地出现反复,前后耽误了一个多月时间,更影响了设计、立项程序。二是立项程序不熟悉。由于基建报建环节多,规范性很强,一项未到位影响下项工作流程和进度,要求我们经办人员必须具
有一定专业水准,由于从事民政工作人员过去很少涉猎建设领域专业知识,造成了一定的“窝工”现象,而延误影响了工程实施进度。 2、医疗救助平台建设确保6月底启动还有很大工作量。目前尽管完成了平台建设的有关各项工作事宜,虽然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信息录入、修改、端口接入,仍有大量的细活、技术活在等着我们。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采集时间又处在村级换届选举时段,能否按时农村低保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将成为我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能否全面按时启动的关键。
三、下步工作打算:
实施民政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全面落实好今天民生工程调度会议精神是我们民政人神圣职责。为此,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今年实施民政民生工程力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继续强化民政局党组成员联系乡镇,联系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的落实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 在县民生办的统一协调下,依托有效的传媒方式,加大对民生工程实施的意义、政策、成效的宣传,千方百计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三是进一步强化精细管理。对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资金发放类项目,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在准确性、及时性、便捷性上狠下功夫,根据省财政
厅和民政厅文件要求,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城乡低保资金按月打卡发放;对农村敬老院、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工程类建设项目,坚持百年大计,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项目实施到位。按照10月底前主体工程必须完工,12月底前必须完成设施配套的工程进度要求,倒排工期,制订好工程建设时间表,确保民政民生工程类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督查形式和内容的要求,合理制订督查方案。确保督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