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0.9亿元,同比增长1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4亿元,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的48%,执行进度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全市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经济调结构稳增长
1.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出台了16项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筹措资金87.5亿元,从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发展、区(市)发展等环节精准发力。
2.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产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和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鼓励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智能、信息化发展。筹措7亿元,扩大市级产业引导基金规模,重点用于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工业发展、创客创业投资、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发展等。
3.支持缓解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筹措4亿元,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化解银行机构不良贷款资金;筹措2亿元,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设立10亿元的转贷引导基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帮助企业破解续贷难题。
4.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保持对企业既定的优惠政策不变。全年落实结构性减税的各项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上半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39亿元。选取5000家重点企业,分配至8个经济运行服务办公室和各区市,做好相关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5.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投资。争取上级专款补助62亿元,同比增长29.2%,为市政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筹措20亿元,用于加快推进xxxx新机场项目拆迁工程和地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
6.大力支持区(市)发展。将市与区(市)现行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延期执行到2016年,对四市和原胶南市相关收入继续实行增量全留的政策,进一步增强区(市)的“造血”功能。安排3亿元的促进区域统筹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从2016年起,各区(市)出口退税比2014年增加的部分,区(市)财政不再负担,鼓励区(市)扩大出口。
(二)完善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三创”发展战略
1.助力科技创新。制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多渠道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投入8500万元,启动发展科技企业“千帆计划”。组建运行全国首个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天使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4000万元,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六补”政策。
2.推动大众创业。建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面向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及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等融资服务。完善创业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将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现行的1万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平台载体建设。扩大事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范围。
3.支持企业创新。设立海尔海立方创客创业基金,打造创客平台。打造普惠制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为中小企业反映诉求、学习培训、享受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对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启动资金扶持、房租补贴、研发费用补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补贴等。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1.2016年市级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21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67.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市办实事项目得到及时足额保障。
2.教育方面,安排35.8亿元,其中包括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改善办园条件;建设中小学标准化食堂200所,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推进高中标准化建设、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大幅提高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标准位居全省首位。
3.社会保障方面,安排30.1亿元,其中包括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3%和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5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40元;拨付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市级扶持资金6亿元,协调国开行发放棚改项目贷款43.6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完成我市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30元,居全省首位。
4.医疗卫生方面,安排8.3亿元,其中包括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险合一”,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持推进市人民医院、齐鲁医院和市立医院东院二期等医院建设,改善居民就医条件等。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1.出台了我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分配体制、支出管理机制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任务和要求,上半年各项改革快速有序推进。
2.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比例和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3.实现专项资金信息全面公开。今年将公开范围扩大到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实现了“全覆盖”,社会公众可以清晰地查阅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
4.加快推进地方债发行。争取财政部批准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68亿元。研究制定债券发行方案,推进政府信用评级、承销团组建等工作,完成第一批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
5.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3.76亿元,同比下降5.53%。
6.改革补助区(市)资金分配机制。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实行“因素法”分配,赋予区(市)更大的财力自主支配权。
7.优化财政资金运作方式。建立完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指导完成工业转型升级、蓝高新与现代服务业引导基金理事会的组建并开展基金募集工作,启动科技、商贸流通、农业产业等引导基金设立工作。组织开展了我市第一批PPP示范项目合作伙伴征集工作,征集的38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65亿元。
8.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开展2016年度财政监管特派员监管工作,对棚户区改造等6项财政专项资金和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等4个市财力投资项目实施现场监管。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财政资金失信、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