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主题研究综论

2018-07-20长恨歌

  白居易元和元年(806)以唐玄宗、杨贵妃故事为题材创作的《长恨歌》,到2005年已经进入第1200个年头。《长恨歌》以婉丽多情的文本,从一个侧面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强盛的唐王朝由盛而衰的重大转折——甚至可能艺术地揭示了其中的重要原因,无疑是中国古典叙事诗的经典之作。不过,由于所取帝王题材波及甚广,内容丰富复杂,因此《长恨歌》的创作刚刚完成,对这部经典长诗的解读、阐释就揭开序幕,分歧巨大的争论也由此展开。

  关于《长恨歌》的各种研究既多,述评一类论文亦不少。但已有的述评或限于某一时段,如《六十年来国内〈长恨歌〉研究述要》 (《文史知识》1983年第7期) 、《近二十年〈长恨歌〉主题之争综述》 (《上饶师专学报》1997年第2期) 、《新时期〈长恨歌〉主题研究述评》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或以“共时”方式进行分类整理,如《〈长恨歌〉主题研究述论》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长恨歌〉主题思想述评》 (《山西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长恨歌》主题研究全面的时间线索及发展轨迹并不清晰。因此,本文拟以时间为“经”,相对集中的时段则以不同类别分述,注重阐述各说在不同时段的演进与变化,力求展示约1200年来《长恨歌》研究的宏观发展轨迹,并对《长恨歌》主题研究的走向提出一些看法,以有利于推进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述论已多,所以对各说的阐述相对从简,而把重点放在“发展”和其他研究没有论及的问题上。

  一 公元806年至20世纪初:集中于有无规讽史笔、是否“艳体”

  据《长恨歌传》记载,元和元年(806)十二月,白居易从校书郎调(今陕西周至)作县尉,陈鸿与王质夫住在,闲暇时一起游览仙游寺,谈起李、杨故事,互相感叹不已,“质夫举酒于乐天前曰:‘夫稀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乐天因为《长恨歌》。……歌既成,使鸿传焉”。从这段记载来看,《长恨歌》创作刚刚完成,白居易即委托陈鸿作《长恨歌传》。“传”即“传注”,是对《长恨歌》进行阐释。《长恨歌传》指出,白居易创作《长恨歌》“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即要借助李、杨故事,惩戒导致惨祸的“尤物”,阻断违背朝纲的乱源,以作为将来的鉴戒。这是对《长恨歌》讽谕主题的最早诠释,几乎与《长恨歌》创作“同步”。

  陈鸿对《长恨歌》创作目的的阐释是否准确可靠,一开始就有争议。从可获得的史料来看,白居易本人没有明确表示异议。不过,中、晚唐时期不少人似乎并不理会陈鸿的评价。李戡就斥责《长恨歌》为“淫言媟语”,恨“不得用法以治之”。看来当时对《长恨歌》是严肃的讽谕帝王、批判“尤物”还是轻浮的“淫言媟语”颇有争议。宋代对《长恨歌》责难更多,以张戒最为极端,他的《岁寒堂诗话》干脆认为“《长恨歌》在乐天诗中为最下”。各种责难集中于认为规讽、批评之意全无或极少,而对帝、妃情长的描写又远不够庄重、雅致。

  进入明代,对《长恨歌》的积极评价增多。何良俊说:“至如白太傅《长恨歌》、《琵琶行》,元相《连昌宫词》,皆是直陈时事,而铺写详密,宛如画出,使今世人读之,犹可想见当时之事,余以为当推为古今长歌第一。”这里,“推为古今长歌第一”的关键标准是“直陈时事”,可见明代的积极评价主要是否定了唐宋以来的“艳体”之说,肯定《长恨歌》的讽谕意义。清代学者沈德潜在所选《唐诗别裁集》中沿用了明代唐汝询《唐诗解》的评论:“《长恨歌》讥明皇迷于色而不悟也。”这大致反映清代学者的一般看法。乾隆年间御编《唐宋诗醇》评《长恨歌》“总以为发乎情而不能止乎礼义者戒也”,则代表当时官方意见。因此清代基本上稳定了明代以来对《长恨歌》讽谕意义的肯定。这种意见一直延伸到20世纪上半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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