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为我们讲解述了一个大家族从荣华富贵到家族败落的“生命”过程,其主题曲《枉凝眉》更是道尽了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纠葛的爱情故事。
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说明]
这首曲子写宝、黛的爱情理想因变故而破灭,写林黛玉的泪尽而逝。曲名《枉凝眉》,意思是悲愁有何用,也即曲中所说的“枉自嗟呀”。凝眉,皱眉,悲愁的样子。
[注释]
1.阆苑(lang yuan 浪院)——传说中神仙所住的地方。仙葩(趴)——仙花。“阆苑仙葩”指林黛玉,她本是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
2. 瑕——玉的疵斑。“美玉无瑕”指贾宝玉,他本是赤瑕宫的神瑛侍者(瑛,玉之光彩;琼瑛瑛瑶皆谓美玉);同时也赞他心地纯良洁白,没有那种儒臭浊气。
3.虚化——成空,化为乌有。戚序本误作“虚花”,变动词为名词;程式乙本改作“虚话”,变心事为明言;甲戌本经涂改;今从庚辰本。
4.“一个枉自”二句——一个独自悲叹唏嘘而无能为力(指黛玉),一个老是记挂着对方也白费心思(指宝玉)。很显然这里说的就是脂批所提示的宝玉后来获罪离家、流落他乡事。这一突然打击是促使黛玉死的主要原因。嗟呀,因悲伤而叹息。牵挂,在情况不明时对人的悬念。它与前面晴雯判词中“多情公子空牵念”的“牵念”以及后面写探春的《分骨肉》曲中“奴去也,莫牵连”的“牵连”意思相同。
5.水中月、镜中花——都是虚 幻的景象。说宝、黛的爱情理想虽则美好,终于如镜花水月一样不能成为现实。
6.“想眼中”几句——曹雪芹八十回后原稿中有《证前缘》一回(靖臧本第七十九回批),写黛玉“泪尽夭亡”。从多方面线索确知,“贾府事败”、“树倒猢狲散”的变故发生在秋天,所谓“到头来,谁见把秋捱过?”林黛玉因宝玉的获罪而恸哭,自秋至冬、自冬历春,她的病势迅速加重。“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还没有到第二年的夏天,她就用全部泪水报答了神瑛 侍者用甘露灌溉她的恩惠,实现了眼泪还债的诺言。故曲中所写“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并非泛泛之言。“秋流到冬 尽”,程式乙本无“尽”字,为后人所删。有人以为此处无“尽”字更妥,笔者以为不然。即使从句式的音节上看,亦当有。
[鉴赏]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的完全不一样,在第八十回后的原稿中,黛玉之死与婚姻问题无关,她既不是死于外祖母及其周围的人对她的冷淡厌弃,或者在给宝玉娶媳妇时选了宝钗,也不是由于误会宝玉对她的薄幸变心(如果说这种误会曾经有过的话,也早已成为过去)。黛玉的“泪尽”,原因更重大、深刻、真实得多,那就是后来发生了对全书主题和主线起决定作用的大变故——脂批称之为“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贾家之败”(见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批),它包括着获罪、“抄没、狱神庙诸事”(庚辰本第二十七回批)。这个突然飞来的横祸降于贾府,落到了宝玉等人的头上,也给了黛玉致命的一击。宝玉被迫出走,黛玉痛惜忧忿却无能为力,她为宝玉的不幸而不幸,因宝玉的受苦而受苦,她日夜悲啼,毫不顾惜自己,终至将她衰弱的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感情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唯一的知己。
黛玉之死非续书所写那样,证据甚多。第二十五回中凤姐一次当众与黛玉开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她还指着宝玉对黛玉说:“你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还是根基配不上?模样儿配不上?是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众人听了一齐笑起来,黛玉红了脸,不言语,连李纨都说:“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对于这段描写,读过作者全稿、已知人物将来结局的脂砚斋是怎样批的呢?他说:“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对?]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甲戌本)庚辰本作“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即观者、批者、作者皆为[谓]无疑,故常常有此等点题语。我也要笑。”作者自己对宝黛之成为配偶是否怀疑,看书人、批书人如何预料,我们都不必去管它,问题是这里说:“贾府上下诸人”“皆信定”宝玉、黛玉将来“是一段好夫妻”。试问:续书中施“调包计”的贾母、凤姐(还有以为作主的应是贾政、王夫人),他们在不在“贾府上下诸人”内?倘原稿也象续书那样写法,脂砚斋会不会说那样的话?可见,“岂其不然”——说二玉不能成夫妻,正是出于“贾府上下诸人”始料未及的原因。在上一首写宝钗的曲子中同时写了宝玉不忘死去的黛玉,在这一首写黛玉的曲子中只写了宝玉“空劳牵挂”,竟无一字涉及宝钗,这没有别的缘故,就是因为宝钗的终身寂寞与黛玉有关,黛玉的枉自悲愁与宝钗无关。
以续书所写《苦绛珠魂归离恨天》与此曲的后半对照,竟无一语能合。续作者为了在安排他自以为相当巧妙的情节时不至于遇到任何困难,就先使宝、黛这两个性情“乖僻”、不好对付的逆判者,变成可以任人摆布的木偶人:一 个无意中听说一句“宝二爷娶宝姑娘的事情”,就在“急怒”之下迷了“本性”;一个莫名其妙地失了玉便成了“疯颠”。于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两个人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不推让,只是对着脸傻笑起来”(第九十回),然后各自走开。这样,就以“一个傻笑,一个也傻笑”代替了“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写黛玉死时,有“吐血”,有“晕倒”,有“喘气”,有“发狠”,有“回光返照”,有“浑身发冷”,有“两眼一翻”……就是没有流泪。倒是宝玉后来流了不少眼泪。这样,就使曲子的末句也非改写不可了。但是,说也奇怪,黛玉刚死,宝玉便“病势一天好似一天”(这时再不必担心他会执拗、反抗、向黛玉表白、使续作者为难了,倒是一直让他傻下去文章不好做),于是就让他到灵柩前去痛哭一场。到容许他清醒的时候,他什么都想起来了:“宝玉一到,想起未病之先(原文如此),来到这里,今日屋在人亡,不禁嚎啕大哭。想起从前何等亲密,今日死别,怎不更加伤感!……哭得死去活来”(第九十八回)。这就是所谓“病神瑛泪洒相思地”。然而,这样就使人更加糊涂了:难道曲子末几句是说宝玉的?难道黛玉所欠的“泪债”早偿过了头,现在反而要宝玉找还给她?她归离恨天如何向警幻交帐呢?难道能把宝玉的眼泪也算在内?倘若说宝玉的“牵挂”是指他婚后终不忘黛玉,那末另一个又如何还能“嗟呀”呢?倘若说曲子的末句是指黛玉平日总爱哭,那末她来到贾家已经多年,怎么说她的眼泪流不到一年就要流光呢?何 况,我们也未见黛玉接连不断地天天流泪呀!八十回以前,她眼泪流得最多的也还是因为宝玉被贾政打得半死、吃了大苦头的那一次。那一次黛玉为宝玉整天“抛珠滚玉”地流泪,正是为后来流更多的眼泪伏下的重要一笔。
曹雪芹写黛玉“还泪”的原意,在第三回脂批中说得最清楚。宝、黛初见时,一个因对方没有通灵玉而狠命摔玉,骂这玉“连人之高低不择”,一个则因之而流泪,说“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这里脂批说:“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下剩还该多少!”“应如些非伤感,还甘露水也。”指出了黛玉这种“体帖”、“知己”的心思和痛惜其自毁而引咎自责的落泪,就是“还债”。戚序本保存的一条脂评更点出它对整个悲剧的象征意义:“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情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乎!”
所谓“离恨”,实即愁恨、怨恨、憾恨。石头有被弃置的憾恨,黛玉也有被收养的身世之感,但她的泪偏“不自惜”而落,作为宝玉的“知己”,这种“千方百计为之惜”,就是“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的原因,也即所谓“春恨秋悲皆自惹”。这说得还不清楚吗?批书者若未读过八十回以后的原稿,是无从这样说的。眼泪“至死不干”,正合曲中之所言;自身“万苦不怨”,才称得上真正的“报德”。袭人劝黛玉说:“姑娘快休如此,将来只怕比这个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你伤感不了呢。”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脂批说:“后百十回(原稿回数)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这就更无疑地证明黛玉最后是为宝玉“不自惜”的“这种行止”所闯的祸而流尽眼泪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宝玉才终身不能忘怀他唯一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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