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不仅是北宋著名文学家、还是著名的书法家,那么他的书法又有怎样的特点呢?
黄庭坚草书特点
1.学古创新
由于宋代“尚意”书风盛行,尚意支配下的个人抒情为主产生下的个性、人品对书法作品影响很大,对书法创作的影响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黄庭坚极具个性的书法创新在北宋书法独树一帜。黄的老师苏东坡不仅重人品而且在书法创作上提出“不践古人”曾云:“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作为苏门四士之一的黄庭坚对苏东坡的这个口号加以阐发,在实际创作上更出新意,创出比其老师苏东坡更具新意的书法作品。他曾言:“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这是他在诗学、书学上的典型的创新精神。他强调创意,主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博古创新,《宋史?本传》称:“山谷善草书,楷法亦自成一家。”
黄庭坚草书唐诗
2.高古自然
黄庭坚书法追求高古的同时,将个人的性格、感情、才气等主观的要素都化为客观的表现,使客观境界代替主观达到物我融合的境界,即所谓“天人合一,一一自然”。他的书法常以“韵”来体现其纯朴平淡的“自然”,代表其“超逸绝世”的境界。他学古而不泥古,崇古而出古,依靠自己对书法上不同常人的理解,结合自己的个人性格、才气、感情等特性,“学古而创新”,最后自成一家,将“自成一家”的“创新”化为“自然”,达到书法境界最为高尚的一种理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