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黄庭坚草书

2018-07-12黄庭坚

  黄庭坚有大量的文字资料记录了他对草书的论述,有对书家的、有对法书墨迹的。大量的跋文中,对张旭、怀素、颜真卿以及魏晋和秦汉的书家、书迹多次评论,表达了他对草书的看法。

  摘要:关于黄庭坚的草书渊源,通过分析材料得出有两个结论,一个是唐代张旭、怀素的大草、狂草一脉;另外一个是魏晋以及汉代的索靖、张芝、二王等章草、小草一系,同时本文从沉着痛快、篆隶笔意、清韵与拙四个方面阐述了黄庭坚的草书观念。试图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重新审视黄庭坚草书的价值。

  关键词:沉着痛快 篆隶笔意 清韵 拙

  引言 :黄庭坚是中国书法史上极具影响的一位书家, 其草书艺术成就最为突出。 通过研究黄庭坚的草书艺术,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宋人的尚意书风及书法表现心性的时特征。论文从黄庭坚草书渊源、草书观等几方面进行了理论性分析, 通过对比的方法阐释黄庭坚的草书价值。

  一、黄庭坚草书渊源

  (一)黄庭坚的生平及草书认识

  1.黄庭坚的生平简介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黄豫章,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后擢起居舍人。绍圣初,新党谓其修史“多诬”,贬涪州别驾,安置黔州等地。徽宗初,羁管宜州卒。宋英宗治平四年进士,绍圣初以校书郎坐修《神宗实录》失实被贬职,后来新党执政,屡遭贬,死于宜州贬所。

  擅文章、诗词,尤工书法。诗风奇崛瘦硬,力摈轻俗之习,开一代风气。早年受知于苏轼,与张耒、晁补之、 秦观并称“苏门四学士”。诗与苏轼并称“苏黄”,有《豫章黄先生文集》。词与秦观齐名,有《山谷琴趣外篇》、龙榆生《豫章黄先生词》。词风流宕豪迈,较接近苏轼,为“江西诗派”之祖。

  2.黄庭坚的草书认识

  黄庭坚有大量的文字资料记录了他对草书的论述,有对书家的、有对法书墨迹的。大量的跋文中,对张旭、怀素、颜真卿以及魏晋和秦汉的书家、书迹多次评论,表达了他对草书的看法。汉魏间的索靖、张芝、皇象、二王等书家,他或针对其书风、或具体作品,都有精彩的品评。许多著名的草书法帖也见于他的跋文。即使他没有临习这些作品,但从记录的文字可以看出他深刻的认识。一些秦汉的碑版文字,跋文中也有提及。这或许我们可以从黄庭坚草书作品找到有力的佐证,以显示出对它们的取法。

  分析跋文和其它一些文字材料,可以看到黄庭坚草书渊源有两个传统,一个是唐代草书,即张旭、怀素的大草、狂草一脉。同时颜真卿的草书也是他重要的取法对象;历来对黄庭坚的草书渊源,认为得怀素草法多而很少提及张旭。而在黄庭坚的跋文中多次流露出他对张旭的推崇,如

  “张长史作草,乃有超轶绝尘处。以意想为作之,殊不能得其仿佛。”[1]

  “僧怀素草攻瘦,而长史草攻肥。瘦硬易作,肥劲难得也。”[2]

  “……怀素草,暮年乃不减长史。盖张妙于肥,藏真妙于瘦,此两人者,一代草书之冠冕也。”[3]

  从黄庭坚的草书作品中,也足以证明他对张旭的特殊领悟。黄庭坚把张旭、怀素草书相提并论,认为他们在草书上各有千秋、肥瘦各得一面。

  另外一个传统是魏晋以及汉代的草书,即索靖、张芝、二王等章草、小草一系。这两个方面黄庭坚以师法古人为草书取法的传统。黄庭坚在师法古人之外,还注意师法自然。因为在他之前草书大家的经验告诉他,草书和自然的关系非常密切。如夏云奇峰、惊蛇飞鸟之类。这些类似的例子,黄庭坚在戎州悟道前后也有记述。

  “元符三年二月乙酉,夜沐浴罢,连引数杯,为成都李致尧作行草。耳热眼花,忽然龙蛇入笔。学书四十年,今名所谓鳌山悟道书也。”[4]

  “……然山谷在黔中时字,多随意曲折,意到笔不到。及来僰道,舟中观长年荡桨,群丁拨棹,乃觉少进。意之所到,辄能用笔。……”-[5]

  (二) 黄庭坚的草书观

  在草书凋零的宋代,黄庭坚敢于独辟蹊径。他对草书情有独钟,他在实践古法的同时,记录下了大量的心得、体会,这些言论散见于书札、题跋和部分诗篇当中。这是他长期习草的经验总结、深切体会。这些看似零碎的议论,表达出了黄庭坚对草书的观念,在这理论中,他提出了“不俗”、有“韵”、求“拙”、自然的草书审美观。

  1.古法

  学书遵古、合古人笔意,是黄庭坚时时提及的话语。在黄庭坚的跋文中“古人”、“古法”的词汇,屡屡出现。他认为学书要学古人、学古法。他对早年学草的经历自思反省之后,认为原因在于未得古法。到中年得观众多碑版法帖、古人墨迹后,才逐渐有了自己系统的草书观念。在他眼中古人是索靖、张芝、二王等草书大家,他以索靖笔短意长的标准评判“今人作字,大概笔多而意不足。”[6]笔短意长、行间茂密正是他所尊崇的汉魏古法。

  汉魏草书从篆隶中来,所以黄庭坚在跋语中多次提及篆隶笔意,以求正本清源。观史孝山《出师颂》后得出“盖陶冶草法,悉自小篆中来。”[7]在《跋翟公巽所藏石刻》中亦说到“石鼓文笔法,如圭璋特达,非后人所能赝作。熟观此书,可得正书行草法,非老夫臆说,盖王右军亦云尔。”[8]学习草书要从篆隶处寻源,一者草书从篆隶演变而来,再者学习篆隶可以丰富草书笔法和线条。他为此解释到,这不是臆说,王右军也是如此。他在为王圣子作字后跋言:“张长史观古钟鼎铭科斗篆而草圣,不愧右军父子。”[9]指出了张旭草书也是从篆法中来。黄庭坚用书法史上的草书大家,来作为他草书理论有力的佐证。表明他的观点是有依据的。

  学草要得篆隶笔意外,真书与草书间的关系也非常重要。黄庭坚对此也有精辟的论述。他说:“欲学草书,须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书法。草书不难工矣。”[10]而且把作真与作草的区别形象、客观的阐释为“楷法欲如快马人阵,草法欲左规右矩。”[11]真可谓一语道破天机。黄庭坚以张旭为例,把张旭草书的成功归益于真书。

  “张长史《郎官厅壁记》,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故草圣度越诸家,无辙记可寻。”[12]

  “张长史书《郎官厅壁记》,楷法妙天下,故作草能如此。”[13]

  正因为张旭在真草二体之间相得益彰,所以能取得成功。

  草法须左规右矩,但不能拘于法度,草书用笔要沉着而不轻率,要痛快而不浮滑。古人草书正因为能做到沉着痛快而有古意。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评皇象草书时称“沉著痛快”。皇象是黄庭坚草书取法的传统之一。在黄庭坚的跋文里也有关于皇象草书的评论,他认为皇象书法有古意,妙绝于世。

  他自己悟到沉着痛快,是在戎州之后。在他《书右军文赋后》的一篇跋文中记到“余在黔南,未甚觉书字绵弱,及移戎州,见旧书多可憎,大概十字中有三、四字差可耳。今方悟古人沉着痛快之语,但难为知音尔。……”[14]惋惜的是当时却很少有人能理解、接受他的这一观点。

  2.清韵与拙

  刘熙载《艺概》中指出“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 [15]可谓一语中的,抓住了黄庭坚论书精髓。黄庭坚评诗文书画以韵一以贯之。以韵胜、乏韵、病韵来品评草书。可见韵是黄庭坚重要的审美理想,他对草书的审美追求以韵来衡量。有韵即是作品达到文字内容与思想情感的统一,书法家功力与修养的统一。体现出一种言外之意、意外之意。范温《潜溪诗眼》载“有余意之谓韵,即曲尽法度,而妙在法度之外,行于简淡平易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16] 可见韵就是须在法度之外追求一种简远清淡的境界。即超越文字笔墨造型结构之外,体现出书法家的精神世界。

  “韵”字很早就出现在各种艺术的论述中。早在曹植《白鹤赋》中讲音乐时就有“清韵”一词。南齐谢赫论画也提出气韵生动的要求。艺术的内在精神,或者说内在本质、内在生命被概括为“韵”。范温在《潜溪诗眼》一文中说:“自三代秦汉,非声不言韵;舍声言韵,自晋人始;唐人言韵者,亦不多见,惟论书画者颇及之。至近代先达,始推尊之以为极致;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17]晋人书法尚韵,是后人给出的评价。真正意义上于书法言韵,是从宋代开始的。宋人把韵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把韵作为书法的一种审美理想。其中,黄庭坚就是韵论的主要倡导者。

  黄庭坚论书,言必称韵。在他的题跋文字中多次出现“清劲”与“韵”的语词,他所希望作品要有清气,除做到点画不混杂,行笔干净利落之外,还要做到胸中有书数千卷。虽然通过读书积累学问,可以使作品无尘埃气、无俗气。但在黄庭坚看来学问之韵还远没有达到书法的最高境界,学问之外还需要有对生活的体验,要取法自然、体悟自然。他要追求的是一种超然脱俗、不烦绳削而自合的地步。在他 “流水鸣无意,白云出无心,水的平淡处,渺渺不厌深” [18]的诗句中,不难看出黄庭坚期望的是一种浑然天成的境地。黄庭坚在继承前人传统的基础之上,创造出自己的面目。不仅仅从靠读书积累学问中来,更多的是得益于造化之功、自然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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