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断刑论》原文

2018-07-21柳宗元

  【作者简介】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郡(今山西永济)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

  《断刑论》原文

  余既为《断刑论》,或者以《释刑》复于余,其辞云云。余不得已而为之一言焉。

  夫圣人之为赏罚者非他,所以惩劝者也。赏务速而后有劝,罚务速而后有惩。

  必曰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而谓之至理者,伪也。使秋冬为善者,必俟春夏而后赏,则为善者必怠;春夏为不善者,必俟秋冬而后罚,则为不善者必懈。为善者怠,为不善者懈,是殴天下之人而入于罪也。殴天下之人入于罪,又缓而慢之,以滋其懈怠,此刑之所以不措也。必使为善者不越月逾时而得其赏,则人勇而有劝焉;为不善者不越月逾时而得其罚,则人惧而有惩焉。为善者日以有劝,为不善者日以有惩,是殴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也。殴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是刑之所以措而化之所以成也。

  或者务言天而不言人,是惑于道者也。胡不谋之人心以熟吾道?吾道之尽而人化矣。是知苍苍者焉能与吾事而暇知之哉?果以为天时之可得顺,太和之可得致,则全吾道而得之矣。全吾道而不得者,非所谓天也,非所谓太和也,是亦必无而已矣。又何必枉吾之道,曲顺其时,以谄是物哉?吾固知顺时之得天,不如顺人顺道之得天也。何也?使犯死者自春而穷其辞,欲死不可得。贯三木,加连锁而致之狱吏,大暑者数月,痒不得搔,Φ不得摇,痛不得摩,饥不得时而食,渴不得时而饮,目不得瞑,支不得舒,怨号之声,闻于里人,如是而太和之不伤,天时之不逆,是亦必无而已矣。彼其所宜得者,死而已也,又若是焉何哉?或者乃以为:“雪霜者,天之经也;雷霆者,天之权也。非常之罪,不时可以杀,人之权也;当刑者必顺时而杀,人之经也。”是又不然。夫雷霆雪霜者,特一气耳,非有心于物者也;圣人,有心于物者也。春夏之有雷霆也,或发而震,破巨石,裂大木,木石岂为非常之罪也哉?秋冬之有霜雪也,举草木而残之,草木岂有非常之罪也哉?彼岂有惩于物也哉?彼无所惩,则效之者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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