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铭》选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为唐代诗人刘禹锡所作。《陋室铭》聚描写、抒情、议论于一体。通过具体描写"陋室"恬静、雅致的环境和主人高雅的风度来表述自己两袖清风的情怀。文章运用了对比,白描,隐寓,用典等手法,而且压韵,韵律感极强,读来金石掷地又自然流畅,一曲既终,犹余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文章表现了作者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表达了作者高洁傲岸的情操,流露出作者安贫乐道的隐逸情趣。
《陋室铭》一文,刘禹锡诸集均未见收录,近年有人疑为伪作。但此文前代屡见献文记载,内容又与作者行事相合,似仍以视为刘作为宜。本文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铭是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称述功德的文字,多用于歌颂功德与昭申鉴戒。
刘禹锡的《陋室铭》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佳作,这一名篇的艺术性倍受中学语文教师的青睐和推崇。但其思想性却被定为“安贫乐道、自命清高、孤芳自赏”,教学时往往要学生“批判的接收”。可是,如果了解了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就会发现,我们对文章主题的理解是不够正确的,我们误把他“清政廉洁”的主题思想理解成了“自命清高”,并抹杀了它强烈的政治色彩和斗争锋芒,贬低了它的实际价值。
据资料记载:刘禹锡因革新,得罪了当朝权贵宠臣,被贬为安徽省和州通判。按当时的规定,他应住衙门里三间三厦的屋子;可是和州的策知县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他见刘禹锡被贬而来,便多方刁难他,给他小鞋穿。策知县先叫刘禹锡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不埋怨,反而高兴的撰写了一联贴于房门:“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争思辩”。他的这一举动气坏了策知县,他 又令衙门的书丞将刘禹锡的房子由城南门调至城北门,住房由三间缩小到一间半,而这一间半位于得胜河边,附近有一排排的杨柳。刘禹锡见了此景,又作了一联:“杨柳青青江水平,人在历阳心在京”。他仍在此处读书作文。策知县气得肺都要炸了,又和书丞商量,为刘禹锡在城中寻了一间只能容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仅半年,连搬三次家。刘禹锡想此狗官欺人太甚了,便愤然提笔写下《陋室铭》并请人刻于石上,立在门前,气得策知县一筹莫展,哑口无言。由此可见《陋室铭》并非是自命清高、孤芳自赏之作,而是愤世疾俗之作。所谓清高是“不问政治,与世无争,安贫乐道,洁身自好”。刘禹锡写《陋室铭》本身就是与恶势力进行不屈的抗争,为官而不计较居室的大小、陋与不陋,恰是他为政清廉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