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学的第九个月,五月下旬,天气已经热起来,来这里近一年了,我迷茫如初恋,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
在卫生间里洗着自己体育课换掉的衣服。一点都不喜欢运动的我,为什么还要流那么多汗呢。住在一楼,躺在“接地气”的床上,因为蚊子叮咬而抓得通红的地方鲜艳的像长了尸斑一样。由于没有阳台,衣服只能湿漉漉的挂在走廊上,好像光的量是固定的,用于晾干衣服后便所剩无几。在走廊的尽头有一扇常年不开的门,门的外面贴着字迹模糊的封条,而它上面三米高的小窗户倒是一直透着光。空气有些灰尘,透过来的阳光就被窗户上的钢筋弄得分崩离析,一根一根,层次分明,站在那里就像自己犯了死罪关进了地牢一样。
其实也差不多了,我和阿黑(或许也有阿晚)都是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各自有各自的不幸,也就没人去钟情我们的难过,听不见我们的歇斯底里。
马上六月了,学校的路上 ,操场老是有一些穿着民国衣服的演员跑错片场。学士帽丢起来的一刻跳起来,这已经是我们看过最土的拍毕业照的姿势吧,看到也不会惊叹,就像我们是过来人一样。
其实说的也并没有错,我们也曾毕业过,而且就在前不久。什么?高中不算?差不多,差不多。
在高考来临前的倒数第二天,我和阿黑、阿晚还有几个同学一起聚餐。高考还没结束,我们却兴奋无比,庆祝不一定要再得到好成绩之后,三年的高强度学习终于可以停下来,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呢。
我们一起举杯,说着以后要怎么怎么相聚,到头发现根本就是谎言,但是自己也亲口说了一遍。看着一些人300多天的达人但这一年间却从未联系,有些人根本就在不远的地方,有一种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我也知道,我们都很忙。
但也有例外。
阿黑,这么称呼可能仅仅是因为他比我黑吧。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感觉他是个平平淡淡的人,白色紧裤子,上面的白T恤正面写着两个红色的楷体字:削你。而真正认识他应该是从下学期开始吧。男孩子,总有些刺激的团体活动,比如篮球,比如游戏,我们是后一种。我们都不算是游戏迷,但总是能在网吧碰到彼此。
是哦,好巧哦。
一杯冰红茶的钱,就能让另外一个人能坐在你身边和你好好聊聊,年轻的心就是这样简单,不需要复杂的证明,证明你想和他做朋友。
第一次一起出去玩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说晚上昌江的夜景很不错,他说那就去。我并不知道他是也喜欢还是为了陪我。 我们坐车到附近的车站下车,一头扎进满目疮痍的老街,楼不高灯也不鲜艳,路上还有几家隔音效果不好的KTV,电子广告牌一闪一闪,还时而有几个中年男性用那鬼叫般的喉咙在歇斯底里。阿黑听到后一脸正经地说:“那家伙肯定很胖”,我点点头。
那条江在城市的中心地带,以前的时候货物大部分走水路,可能正是这样带动了周围的经济吧。晚上的灯光在荡漾的水中跳舞,人车川流不息像静止不动。
穿过老街来到那里,站在岸边,总觉得对面比这边繁华许多,那灯光绚丽,那大厦漂亮。人,都是这样吧,总得不到满足,看不清现状,所以父母会经常说:看别人家的孩子。
有风景的地方总有人叫卖,部分人更是利用并不是他们打造的风景让我们为这环境埋单(比如五块钱一片的鸡柳肉)。我和阿黑一起买了四个香瓜,咬开一头,当成是酒壶,跌跌撞撞地推杯换盏。都以为自己很能“喝”,过不了一会都把咬剩下的香瓜往垃圾桶一丢,躺草地上去了,骂道:我吃的是水泥吗?这么撑。
阿黑喜欢我穿衣服的风格,上身衬衫,下身蓝色的牛仔裤配上卡其色的板鞋,或许这再平庸不过,但是个人喜欢可以完全不顾时尚的眼光,所以才有五花八门的人呀。所以他每次买衣服都要拉上我,让我帮他参考。像两个女孩子逛街一样,就差手牵手了。六月初的一个中午,他非拉着我去买七分裤,我说我这条给你穿好了,他一脸嫌弃,冒着迟到的风险,拦了一辆出租车穿着校服就走了。他确实选到了他很满意的裤子,可在来的路上,由于是中午上下班的高峰期,我们被成功地堵在了路上。
司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留着帅气的发型,他问我们几点上课,我们说两点,他看看表说还来得及。我们无语,还有二十分钟,最起码有八、九反正好长的一段路,而且班主任是不允许迟到的。后来,我们确实没有迟到,司机冲出包围圈之后居然在路上飙70码,我们坐在后面被甩来甩去。收我们钱的时候说真是为了你们不迟到,不然我发神经在这路上飙车。
我上大学的第二个月,阿黑打电话告诉我,他失恋了。女友填了一张去远方的志愿表后便杳无音信,直到两个月后打电话过去是空号,他才觉悟。我安慰他道有空我去找你吧。
去年他高考失利,看着可怜的分数,一个志愿都没填直接复读去了。我如约去到他复读的小城看他,晚上11点钟,我和他在校外面的烧烤摊上吃烧烤,不抽烟的他问店老板借了只香烟,抽到咳嗽得自己眼泪不停地流,我拍拍他肩膀想让他舒服点,以为他只是被呛得流泪。
他不吃东西,一直在喝酒。我拉住他的手说别这样。
我知道,你失恋了,可是我们每个人都在艰难的存在着不是吗?全世界不止你一个人被爱情扼住了咽喉。
那段时间他很沮丧,我自己也很迷茫,我并没有考上我理想的学校,相比起来,我是羡慕阿黑的,梦想搁浅一次后,他又重来了一次,至少充满了希望。而我只到这里了,有时候害怕那些复读的同学称呼我学长,害怕我支撑不起榜样这两个字,心酸无比。
阿晚告诉我说没事的,一切都会好的,坐在对面喝奶茶的她说的很认真,我点点头。
阿晚,这么称呼可能是因为她出生比我晚,她也是我的高中同班同学,一头短发,架个黑色的眼镜框。力气大,喜欢运动服,她说她喜欢在下雨的时候穿一双脏兮兮的运动鞋奔跑,偶尔穿破洞的牛仔裤。高中的时候,她曾经坐过我前面,168的她是我上课睡觉的围墙.虽然她性格比较残暴,但对人很好,夏天的时候会给我买冰水,冬天也会帮我泡奶茶,她对我来说就是这样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她觉得我性格还没她刚烈,她让我叫她闺蜜,而她称呼我兄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