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诗书伴斜阳唯美散文

2018-11-26散文

  书,是我们推开通向世界的一扇窗户,它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酸甜苦辣的人生百味,生旦净末丑的精彩表演,赤橙黄绿紫的大千世界,还有许多我们所无法探知的神秘领域,都能在书中遵循着文字的足迹追寻到。从小的时候,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缘。书,如最亲密的伴侣,陪伴我了一生。

  我的爷爷是位私塾先生,所以父亲很小的时候就是在学堂里度过的,只可惜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爷爷从私塾晚归时从村中的独木桥上跌落下去,从此大病不起,不久爷爷就去世了,父亲就从书童变成了放牛娃,不能继续读书也是父亲一生的憾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冬夜农闲的时候,窗台上那盏煤油灯的火焰如豆粒般,草屋里泛着橘黄色的微弱灯光。母亲衲着鞋底儿,我们兄妹几个围着父亲坐着,缠着父亲给我们讲故事,父亲讲完几个童话故事后,就教我们背《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那也算是我最早的启蒙教育了。

  父亲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那时候我还小,虽然听不懂这两句诗词的含义,但读书的种子早已在我的心田中破土发芽了。

  只可惜我的花布书包里永远只有语文和数学两本书,唯一的延伸阅读就是哥哥的语文书了。我读完小学的时候,初中的语文课本大都耳熟能详了,尤其是课本中精选的古诗文,在哥哥每天早晨小和尚念经似的单调重复中,我早已默存于心了。我特别喜欢《桃花源记》里“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诗句,觉得那就是自己住的小山村最美的写照。我还在哥哥的课本里读到了自己的名字,“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认为父亲小时候一定是读过这篇文章后才给我取名爱莲的,这个名字我特别喜欢,对书也就更迷恋了。

  小学三年级时,我有个同桌姓欧阳,这样的姓那时在农村小学里是极少见的,她的父母都是附近三二七地质队的工人,她的名字也很美,叫欧阳雪梅。她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头上扎着两只大红的蝴蝶结儿,在一群灰头鼠脑的农村孩子中间就像一只白天鹅般的美丽。她有一个漂亮的双层塑料文具盒,整齐地排列着一根根用铅笔刀削好的铅笔,全班只有她有铅笔刀和带香味的橡皮,也只有她的书包里有一本本的小人书和十二色的绘画铅笔。每天中午就有许多的小脑袋挤在一起看她的小人书,看完了一页,看着她用雪白的手指翻开下一页,有时候看到兴头上,“铛铛铛”响起了上课铃声,于是一哄而散,可心里还是惦记着那本没看完的小人书。那时候我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不仅看完了她所有的小人书,《安徒生童话选》、《一千零一夜》她也从家里带出来给我看。读完了这些童话故事,我经常把这些童话故事讲给小伙伴们听,小伙伴们都奇怪我的肚子里怎么有那么多说不完的故事呢。临到我们俩值日时,我总是自告奋勇地包揽下扫地的任务,让她先回家。教室的墙是泥巴糊成的,地面也是泥土铺就的,扫帚挥动起来,教室里顿时尘土飞扬,等扫完地全身上下都是灰尘,就连鼻孔里都是满满的灰土。劳动的成果是雪梅同学把她订阅的《儿童文学》和《少年文艺》让我带回家看,那是我荒寂的童年里最丰富的精神食粮了,在煤油灯下我贪婪地看着,那真是一段愉快美好的时光,“书非借不能读也”,童年的我对此深有体会。只可惜五年级时雪梅同学转学到了省城读书,她临走时特地到我家和我告别,还送了一块白色的绣花手绢给我,我将她送到了村口,我们俩学着电影里的样子挥着小手依依不舍地告别。从此,我们天各一方,再也没有见过面,她的那些小人书就像一束阳光,温暖和照耀着我小小的心田,那是我童年的记忆中一段最甜美的回忆。

  也就是五年级那一年的夏天,我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本课外书。那一年的“六一”儿童节,我要代表毕业班的同学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发言,那时是夏天,平日我都穿着妈妈亲手做的千层底布鞋,女孩子小小的虚荣心让我觉得在全校师生要体面些,于是就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双凉鞋。六一儿童节的前一天正好是星期天,一大早我就跟在妈妈后面磨叽,妈妈本来是不同意的,说正是农忙时节哪有时间去城里给我买鞋子,这时父亲发话了,“争取到这个机会不容易,就给她买一双凉鞋吧!”有了父亲撑腰,妈妈也就只好答应了。母亲从箱子里拿出一个手绢包儿,小心翼翼地一层层地打开,数出了几张一元、一角的钞票给我,千叮咛万嘱咐我,千万不要把钱弄丢了,还特意叮嘱我和表妹一起作伴到县城去买,让我买了鞋子以后再给表妹买一颗泡泡糖吹,我点头答应了。

  吃过早饭以后,我就牵着表妹的手坐上了去县城的三轮车,那是去县城唯一的交通工具,那也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我右手紧紧握着表妹的手,生怕和她散开了,左手插在裤兜里,手心里紧紧捏着那一卷钞票,生怕钞票长翅膀飞了。一路颠簸了好长时间,终于下车了。我和表妹顺着街道往前走,两边摆满了杂货摊,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我们俩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看花了眼。那时候的糖果都装在玻璃瓶里出售,隔着玻璃瓶,看着那些花花緑緑的糖果咽着口水,这时的表妹早就忘记了泡泡糖了,站在糖葫芦和冰棒前赖着不走,我使劲拽都拽不动她,只好买了一支冰棒让她拿着,我俩一人一小口小心地舔着。我故意加快了脚步,害怕停下来她会把我的买鞋子的钱全吃光了。我们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鞋摊子,根本不知道该买那双鞋子合适。后来,终于在电影院门口的鞋摊上看中了一双粉红色的凉鞋,鞋子前部有一对黑色的蝴蝶结,很是漂亮,我决定就买这双鞋子了。买完鞋子以后,我的手心里还有一块六角钱,必须留一块钱作为车费,还有六角钱可以买糖吃。妈妈特意嘱咐我买鞋子剩下的钱可以买糖吃的,我们又一直往前逛着,逛到了邮电局,邮电局的书报亭里有很多的刊物,我眼前一亮,看见了《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我贪婪地盯着那本《少年文艺》。自从雪梅转走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看这本课外书了。我无法抵挡住这本书的诱惑,那本小小的书仿佛有无穷的魔力吸引着我,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买下来,可是买完书就没钱买车票了,二十多里路我和表妹能走得动吗?邮电局前面有个卖糖葫芦的,扛的草靶子上插满了又红又大的糖葫芦,表妹看着那亮晶晶的山楂两眼直放光,卖糖葫芦的满面堆笑地对表妹说:“小妹妹,来一串,可甜着呢!”我悄悄地把表妹拉过来,对她说:“姐要买一本书,剩下的钱给你买糖葫芦,没钱买车票了,咱俩走回去好不好?很快就会回家的!”表妹小鸡啄米似的欢天喜地点头答应了。我把手心里捏得汗津津的那些钞票一张一张地交到售货员手中,换回了那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少年文艺》,又用剩下的钱给表妹买了几颗泡泡糖。

  我牵着表妹的手顺着原路往回走,我害怕把它弄脏了,就拎着那双新鞋子,拿着那本书,表妹“吧嗒吧嗒”地吃着糖葫芦,还留了最后一个又酸又甜的山楂给我吃。太阳热辣辣地晒着,晒得柏油马路又热又烫,很快就能走回家的希望,就像表妹吹的泡泡糖,一会儿就破灭了。

  事隔十多年了,我依然记得那时候马路边的石碑上刻着的里程数,两个石碑之间是一公里,我们看见一块石碑就坐下来歇一会儿,我翻着那本《少年文艺》贪婪地看着,表妹开心地吹着大泡泡,可是过了没一会儿,表妹就赖着不走了,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说:“姐,我走不动了,再歇一会走好吗?”其实,我自己也走不动了,又渴又饿,头昏眼花,却硬撑着加快了脚步,对表妹说:“快走,要不等太阳落山了,狼就会把你我吃掉的!”那时候的马路上车少人少,表妹一听说有狼就吓得大声哭起来,我一着急,一脚踢在了大石头上,钻心的疼痛,低头一看,大脚趾的指甲盖都被掀翻了,鲜血直流,我疼得嚎啕大哭。后来我们俩都哭干了眼泪,顺着马路走走停停的,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了,才遇见出来寻找我俩的父亲,父亲二话不说就把我驮在了后背上,把表妹夹在了怀里,一直走到天黑终于回到了家。

  母亲看着我留着血迹的脚指,很是心疼,用一团棉花沾着香油简单地给我包扎了一下,也就不觉得那么疼了。第二天是“六一”儿童节,那也是我过的最后一个儿童节,我穿着那双大了一码的凉鞋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读完了老师给我准备的演讲稿,也跟我的童年作了一个美好的告别。

  那双鞋子因为太大了,也因为脚趾头受了伤,回家以后我就脱了下来放在木箱子里,谁知第二年上了初凉鞋因为太小又磨脚,没法再穿了,只好送给了表妹,而那本《少年文艺》一直陪伴了我许多年,现在依然记得那本书上有王安忆和黄培佳的小说

  上初中的时候,特别羡慕新华书店的售货员,我那时候的理想就是自己开个书店,每天坐拥书城读万卷书,做一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读高中的时候,我读遍了席慕容和三毛的作品,也曾想浪迹天涯万水千山走遍,天涯海角里遇见自己的那个大胡子。而今,人到中年,少了一份激情和浪漫,多了一份现实的平淡,可在柴米油盐中,我却从不曾舍弃对书的依恋,少年对书的那份情怀,在绵绵的岁月中继续延伸着。稍有闲暇的时间,我除了从图书馆借书外,还从当当网上蚂蚁搬家似的把自己喜欢的书一本一本地搬进我的书房里。

  与书结缘,缘结一生。数卷诗书存斗室,一卷诗书伴斜阳,我尽情享受着那宁静温馨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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