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六义

2018-07-22诗经

  《诗经》是汉族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所谓《诗经》中的“六义”,即是指“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

  1、介

  风、雅、颂、赋、比、兴。 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郑樵云:“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具见《通志序》)

  2、风

  即国风,是各地的汉族民歌,是诗经中最有成就的部分。《诗经》中共有十五国风,共160篇。

  比较常见的篇目,如《关雎》、《蒹葭》、《桃夭》、《定之方中》、《柏舟》、《君子偕老》、《伐檀》、《硕鼠》、《伐柯》、《东山》、《鸿雁》、《灵台》、《氓》、《七月》等。

  3、雅

  包括大雅和小雅,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多数为公卿贵族所做,一般看作“正声”。大雅为歌功颂德之作,小雅多讽刺之声。

  常见的篇目如《采薇》、《鹿鸣》、《江汉》、《思齐》(前两篇属小雅,后两篇属大雅)等。

  4、颂

  即祭祀和颂圣的乐曲,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分别为31、4、5篇。

  常见的篇目如《我将》、《有客》、《玄鸟》等。

  5、赋

  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朱熹《诗集传》:“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与子成说(shuō):和你立下誓言。此处“说”并不通“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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