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丘为落第归江东》王维

2018-07-20王维

  《送丘为落第归江东》是唐代诗人王维创作的一首五律。这是一首送友人丘为落第返乡的诗,作于唐开元(唐玄宗年号)后期。此诗借送别题材,着重抒发了对友人落第的同情和对人才的爱惜以及由此引出的对黑暗政治的激愤之情。以下是小编分享的《送丘为落第归江东》王维唐诗鉴赏,欢迎大家阅读!

  【原文】

  送丘为落第归江东⑴

  怜君不得意⑵,况复柳条春⑶。

  为客黄金尽⑷,还家白发新⑸。

  五湖三亩宅⑹,万里一归人。

  知祢不能荐⑺,羞为献纳臣⑻。

  【注释】

  ⑴丘为:嘉兴人,屡试不第,归山读书数年,天宝初中进士,官至太子右庶子,九十六岁卒。落第:考试落榜。江东:长江以东的地方,指吴越一带,丘为家在嘉兴,属越地。

  ⑵不得意:不如意;不得志;不称心。《公羊传·庄公六年》:“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此指科举落第。

  ⑶况复:何况,况且。《陈书·江总传》:“况复才未半古,尸素若兹。”

  ⑷为客:作客他乡。黄金尽:用苏秦典故。《战国策·秦策》载,苏秦游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黑貂之裘敝,黄金百斤尽”。这里指盘缠花光。

  ⑸还家:回家。唐韩愈《送进士刘师服东归》诗:“还家虽阙短,指日亲晨飧。”

  ⑹五湖:这里特指太湖,代指丘为的家乡。三亩宅:《淮南子·原道训》:“任一人之能,不足以治三亩之宅也。”后以“三亩宅”指栖身之地。宅:一作“地”。

  ⑺祢(mí):祢衡,东汉人,有才辩,与孔融友善,孔融曾上表推荐他。此处借指丘为。一作“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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