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神经质,我是非常神经质的,现在还是如此!但是你们何以说我疯了呢?我的这种病并没有毁灭或迟钝了我的感觉,反而使我的感觉更加灵敏——特别是听觉更加灵敏了。
我听见天上地上所有的一切,我还听见地狱里的许多东西。那么,我何以会是疯了呢?你们仔细地听我看我是怎样稳健安闲的,把整个事件的原委都讲出来。我不能告诉你们这思想最初是怎样进到我的脑子里来的,但一旦有了之后,便日夜萦回于心中。我并没有什么目的,什么冲动。我本来是爱那个老头子的。
他从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也没有侮辱过我。至于他的金子,我毫无贪婪之心。我想仍是因为他那眼睛的缘故。是的,就是他有一只眼,好像兀鹰的眼——灰蓝色,上面盖着一层膜。每当我瞥见那眼的时候,全身的血便好像都冷了,于是久而久之我渐渐决意要置他于死地,我就可以永远不再看见那只眼睛。
在我枪杀这老头子前一星期当中,我待他再好也没有了。每晚大约到半夜的时候,我便转着他房间的门纽,轻轻地开着。开着的宽度可以容纳我的头的时候,我便伸入一盏四周紧闭一点不露光的灯笼,然后我把头伸入。
你们看了我伸入时那种异常小心的态度,一定觉得可笑的。我慢慢地移动,慢慢地,以免惊动了那老头子的睡眠。我花了一小时的功夫,才把头伸入,刚可以看他睡在床上的情形。哼!一个疯子会像我这样的机警么?等我的头都伸入之后,我便非常小心地,非常小心地(因为那灯笼的轴钮处转动时有响声)把灯笼揭开一个小孔,射出一线小小的灯光,刚刚照在他那如兀鹰的眼睛上。像这样我接连做了七夜之久,每夜都是在半夜的时候,但每次我发觉他那只眼睛总是闭着的,所以我不能动手,因为令我日夜不安的,是他那只可恶的眼睛,而并非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