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光亮》是著名学者余秋雨的一篇议论文。下面我们为大家带来余秋雨《黑色的光亮》议论文阅读题及答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黑色的光亮
余秋雨
中国,有过一种黑色的哲学。世人又将之称为“显学”。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韩非子也说:“世之显学,儒墨也。”
但是,这两大显学,却不能长久共存。墨子熟悉儒家,但终于否定了儒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无差别的“兼爱”,否定了儒家有等级的“仁爱”。他认为,儒家的爱,有厚薄,有区别,有层次,集中表现在自己的家庭,家庭里又有亲疏差异,其实最后的标准是看与自己关系的远近,因此核心还是自己。这样的爱,是自私之爱。他主张“兼爱”,也就是祛除自私之心,爱他人就像爱自己。
《兼爱》篇说——
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
这话讲得很明白,而且已经接通了“兼爱”和“非攻”的逻辑关系。是啊,既然“天下兼相爱”,为什么还要发动战争呢?
墨子的这种观念,确实碰撞到了儒家的要害。儒家“仁爱”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礼,也就是重建周礼所铺陈的等级秩序。在儒家看来,如果社会没有等级,世界就成平的了,何来尊严,何来敬畏,何来秩序?但在墨家看来,世界本来就应该是平的,只有公平才有所有人的尊严。在平的世界中,根本不必为了秩序来敬畏什么上层贵族。要敬畏,还不如敬畏鬼神,让人们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种督察之力,有一番报应手段,由此建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