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年的旅行者,一年中有一大半时间在路上,因此家里不订报刊杂志,订了也没法看。说来惭愧,我读的报纸大多是机场、码头随买随丢的那些刑侦破案读物。选择的标准有两条,一是材料必须出自于正规的司法机关,二是必须真人真事,如实报道,不能有文学描写。一般所谓的“法制文学”,我还来不及去看。
读这些刑侦报道,原来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后来几乎成了习惯。也曾自警是否阅读品位下堕,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未必。历来我接触最多的是文艺作品,而当今许多文艺作品的通病是虚假而又令人厌倦;这些刑案报道正恰相反,既真实又有吸引力。这种巨大的逆反带给我一种兴奋,有时甚至还想推荐给文化界的朋友也屈尊读几篇。
当然,我读这些报道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在这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字里行间,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隔绝的怪异世界,而是处处与我们的身边相连。刑案是生活的极端状态,而极端状态总会集中社会神经的末梢,关及正常部位的痛痒,具有不少思考价值。
你看手边正好有一份法制文摘,刊登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湖北省破获的一起绑票杀人案,读起来就很有意思。
这起绑票杀人案其实早在八年前就发生了,侦查了很久没有结果,基本上已成了一个旧年悬案,搁置在那里。去年,一位名叫吴忠义的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写的纸条。他先匆匆瞟一眼,突然若有所思。很快,他决定重新侦查此案,而侦查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纸条给了刑侦专家一个重新判断的机会?
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