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的写作特色赏析

2018-07-20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鱼我所欲也》的写作特色赏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可浏览(www.010zaixian.com/wenxue)。

  《鱼我所欲也》节选自《孟子•告子上》,课文阐述了“生”与“义”的关系——“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告诉人们要辨礼义,要有“舍生取义”的思想,要有一颗“羞恶之心”,要保持善良的本性。自此两千多年来,这“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儒家核心价值观成了无数人的行为准则。在我们的耳畔回响着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呐喊……缜密的论证,透彻的说理是本文突出的写作特色。

  一、逻辑严密,雄辩有力

  《孟子》长于言辞,其文势磅礴,论证严密,富于感染力和说服力,在这篇文章中显现得淋漓尽致。就以课文第一段为例:作者在文章的开头巧妙地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接着从正面阐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苟且偷生;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更可恶的,所以不避杀身之祸。接着进一步论证“义”比生更重要,“不义”比死更可恶。先用假设推理的方式论证,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比生更可贵,那么人们就会用各种手段苟且偷生;如果没有什么东西比死更可恶,那么人们就会挖空心思逃避杀身之祸。接着用事实证明,有的人可以用某种手段求生却不用;有的人做某种事情,可以免死却不做。于是得出结论:“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义”是存在于内心之中的,“义”比“生”更重要,“不义”比死更可恶。最后一句得出结论:“舍生取义”的美德,本来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不使它丧失罢了。论证是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具有无可辩驳的力量,增强了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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