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语言形式的总概念,蕴涵着以情感为核心的载体,时而隐现着某种情感的符号,凸凹着不是单一依靠复现某一事物而能引起情绪的反映,而是倚赖组织词语的联想,使其结构贴合这种情感的伸缩,从而不断地孕育着情感、心灵、有机体、生命力和动态形式的情绪变化。而诗人正是凭借这种信息的酝酿,以心理方式编织各种情节结构来超越一段客观历史,具有与生命结构的相似性,其内在的艺术核心始终交叉着生命的形式、情感的形式,犹如原始人与现代人的心灵之间就具备超越历史长河的同一深层结构,诉说着与远古人沟通的神话。而单纯地从诗的语言中来说,又是一种上下交叉、互相矛盾的思想表述,不象科学语言在于“参证”的思想蕴藏,因此,一纵一横,一经一纬的诗歌理论,其相互作用的意义和影响是协调的焦点,感悟到诗歌的本质是矛盾的调和,首先必须要理解作品的这种辨证构成,并且从作品各要素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寻求答案,表现在内容中的新式和其中的内容折射,如果这样的渗透,感悟诗歌的本质不属于任何成分,而是取决于某一首诗的结构,也就是那一套相互关系的想象与质料等各种因素构成的产物,那么,我们在分析某一首诗歌的美学特征,就不难理解其中的来龙去脉,而陷入与艺术家一样,体验着难以言说的痛苦,使欣赏的巨大阻力化成美的感受,而柔和地适应我们内心融融的鉴赏之中。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