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曾巩散文艺术

2018-07-20曾巩

  曾巩位于“唐宋八大家之列”,他的散文在中国文学史上长生了巨大的影响。下面是我们为大家带来谈曾巩散文艺术,欢迎大家阅读。

  谈曾巩散文艺术

  摘 要: 曾巩文章之所以流传后世,主要是因为其独特的艺术风格。文章通过探讨曾文“古雅”风格的形成及惯用的条理之法,揭示其特有的文学价值。

  关键词: 曾巩 古雅 简洁 即物以明理 条理之法

  曾巩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其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备受历代文人推崇。在宋代,曾巩就和当时的文坛盟主欧阳修并称“欧,曾”;元代,脱脱所修撰的《宋史》也称他“一时工作文词者,鲜能过也”;到了明清时期,更是被推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成了唐宋文派和桐城派所模仿的对象。客观地说,曾文之所以流传后世,主要是因为其独特的艺术风格。

  一

  清人吴德旋在《初月楼古文绪论》中提到:“作文岂可废雕琢?但需是清雕琢耳?功夫成就之后,信笔写出,无一字一句吃力,却无一字一句率易;清气澄澈中,自然古雅有风神,乃是一家数也。”此句重在谈“雕琢”,但除此之外,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古雅”之风是被前人推崇和喜爱的。读曾巩之文,首先便有“古雅”之感,“古雅”正是曾氏散文所特有的风格。那么曾文为何会具有如此的风格呢?

  首先,“古雅”之风的形成得益于曾巩所特有的文学观。在谈及曾氏的文学观之前,不妨先看看先秦两汉古人的文学观,这一时期的人论文大多重道,把文作为道的附庸,因此不免具有文道合一的倾向。孔子有言:“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1]从这句话中,我们不难看出二者的关系。西汉时期的扬雄曾谈到:“或问君子言则成文,动则成德,何以也?曰:以其中而彪外也。”李轨注:“,满也;彪,文也。积行内满,文辞外发。”[2]扬雄的这番见解更可以看做是对孔子之言的进一步发挥。作为后学之辈的曾巩也继承了先辈重道的传统,强调“畜道德”,但他并不认为文道可以合一,而是明确指出了文与道是两件不同的事物,在重道的同时也不应忽略文。在《寄欧阳舍人书》中,在谈及什么样的人作铭才可使铭行世而传后时,这样说:“然则孰为其人,然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3]在句中,曾巩将“畜道德”和“能文章”当做作铭人所应具备的两种素质,更是表明了曾氏对于文道关系的看法。可以看出在重道这一点上,曾与古人是一脉相承的,但他并未拘泥于此,而又有所拓展。正是在这种有所继承且又有所开拓的文学观的指导下,曾文才具有了不失古意且又独具雅致的风格。

  其次,这种“古雅”之风的形成还得益于曾巩高超的散文艺术手法。如果把与“古雅”风格相关的艺术手法归纳,就可知大致有二:

  1.作者在创作时以“简洁”为原则,力求“言简而事备,而理周”。曾的文章都是不蔓不枝,可以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一丝的繁词冗语和言不及义的空泛之谈。《秃秃记》即是如此,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的生母被其父所遗弃,自己又惨遭生父和后母杀害的经过,全文仅五百余字,却有声有色,有情有感,堪称叙事散文的佳篇。还有《越州赵公救灾记》一文,记载的是熙宁八年越州知州赵\主持救灾的始末。灾情发生前的种种布置,救灾过程中的妥善安排,以及赵\“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巨细必躬亲”的负责精神,如此众多的内容,一共才只有七百余字,极为精炼,却又无一遗漏。由以上诸文可知“言简而事备”。

  再谈谈“言简而理周”。在理周方面,他的议论往往是随着叙事而夹叙夹议,文字不多而透彻。同时,他对文章进行处理,使得平铺直叙的弊端得以避免,文章有起有伏,有兴味。在曾巩的《墨池记》、《答李沿书》和《宜黄县学记》等文中,都体现了“言简而理周”。像《宜黄县学记》,在论述宜黄县学对于一县的重要性时,仅仅提到:“使一人之行修移之于一家,一家之行修移之于乡邻族党,则一县之风俗成,人材出矣。”作者在其中点出了一人、一家、一县的连环递进关系,指出“一人之行修”必定换来“一县之风俗成”。宜黄县学的重要性昭然若揭,真可谓寥寥数语,理便周详。

  陈Y在《文则》中谈到简和疏的区别:“读之疑有阙焉,非简也,疏也。”然而读曾巩的文章,却没有“疑有阙焉”的地方,虽然简洁却不疏漏。这就使文章简而不疏、不陋,洁而不俭、不弱,以进于“古雅”之境了[4]。

  2.曾巩在创作时采取了“即物以明理”的创作方法。这正如刘大在《论文偶记》中所提到的:“理不可以直指也,故即物以明理;情不可以显出也,故即事以寓情。即物以明理,《庄子》之文也;即事以寓情,《史记》之文也。”正是曾巩使用了《庄子》、《史记》中所体现的创作方法,所以他的文章,从内容上看,所记好似平凡的一事一物,但实际上却寓以深远之理。像他的《金山寺水陆堂记》就是如此,所记的不过是金山寺被火焚毁后由于寺僧瑞新的关系而得以重建这样一件寻常事,但作者却由“金山寺的废而立”进而写到“废于一时,而后人不能更兴”的“天下之事”和“委弃郁塞而不得振行于天下”的“道”,最终点出士人倘有“新之才”,则“事之废者岂足忧”。全文以“寺之兴废”起,至“道之兴废”结,可谓是“即物以明理”的典范。还有《鹅湖院佛殿记》,文中通过自己为信州铅山县鹅湖院新落成之佛殿作记一事,道出了“佛教之不可行”的主旨。曾巩的文章,正是这样以平凡之事物示深远之理的。

  曾巩文章“古雅”之风的形成不仅在于其自身特有的文学观,还在于其高超的散文艺术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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