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先生是我国现代著名的作家、学者,他生于1898年,逝世于1948年,他的作品集共有二十六部,约一百九十万字,其中以散文成就最高。几十年来,朱自清的散文始终享誉不衰,只要提到现代散文必提朱自清,所有现代散文选集也必选朱自清。他的《背影》《荷塘月色》等散文,甚至编入中学教材,成为学生学习的范文。面对评论家的诸多赞美,朱自清已完全笼罩在大师的光环下。但是,做为现代人的我们,对任何事都不应该受某种光环的影响,在学习朱自清散文优点的同时,也应注意其中的不足。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对于文学语言,上海师范大学的刘叔成在《文艺学概论》中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基本的要求:准确、鲜明、生动。这是每一位作家都力求达到的。我国古代的大作家、大文豪无不在语言上下苦功夫,杜甫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贾岛的“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等等脍炙人口的诗句,都是作家们锤炼语言的自白。朱自清作为一位散文大家,在这方面却做得很不好。例如《荷塘月色》里的句子“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我们都知道蝉半夜一般不叫,要叫也是一两只,而且半夜蝉声听来总是让人惊心的,朱自清用“热闹”来形容蛙声尚可,用来形容半夜那一两只孤单的、惊心的蝉声就不妥了,既不符合客观实际,又不符合人们的主观感受。这样的错误一般都出现在小学,朱自清大师却出现在成名之后,令人不可理解。再如《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的几句“一眼望去,疏疏的林,淡淡的月,衬着蔚蓝的天,颇象荒江野渡光景……天是蓝的可爱,仿佛一汪水似的……远处――快到天际线了,才有一两片白云,亮得现出异彩,象是美丽的贝壳一般。”这三段文字都是写夜晚的天空,但写的都不准确,甚至可以说不符合客观事实。夜晚的天空是蓝色的,但绝不是蔚蓝,蔚蓝从来就是形容白天晴朗天空的。当然,夜晚的天空也不会蓝得可爱,“可爱”一词带有明亮、活泼的感情色彩,如果用来形容星空尚可,用它形容夜晚天空的墨蓝,就有些用词不准确。还有晚上的云,我们都有体会,只有月亮非常明亮,而且云要靠近月亮,或者挡住月亮,才会有明亮感,而朱自清写的月是“淡淡的月”云是“远处――快到天际线了”。我不禁佩服朱自清的眼力,在夜晚不但能看到“蔚蓝”的、“蓝得可爱”的天空,而且能看到远处“亮得现出异彩”的云。
好的文学作品,在内容上一定是层次分明,前后呼应,符合人们的思维逻辑,但是朱自清的有些散文总感觉前后矛盾。例如朱自清的《白采》中的描写,该文前四段介绍了白采的为人以及和作者的书信交往,但未写白采和作者的会面。第四段末尾说到了白采的死,作者表现出了极大的惋惜和愧疚。第五段开头便是:“平伯和我都不曾见过白采,大家觉得是一件缺憾。”根据前文,再看这句,很自然的理解就是“我和平伯”都不曾见过活着的白采。可是第五段却出现了这样的句子:“但平伯终于未见着白采,我竟得和他见了一面”而且还“只匆匆一谈”,读到这里不禁使人迷惑,前后文竟然自相矛盾!仔细分析,才会发觉,错误是在“平伯和我都不曾见过白采,大家觉得是一件缺憾。”这句中少了一个时间限定词,造成了前后文的矛盾。再如《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的第四段“大中桥外,顿然空阔,和桥内两岸排着密密的人家大异了……我们下船后,借着新生的和河上的微风,暑气已渐渐消散……我们出了大中桥,走不上半里路,船夫便将船划到一旁,停了浆由它宕着。他以为那里正是繁华的极点,再过去就是荒凉了……”这段文字开头已是大中桥外的景色,而且下了船,就该是已经出了大中桥,怎么后文又是“我们出了大中桥”呢?仔细思考,总觉不妥。其实这里是层次顺序没安排好,如果把“我们出了大中桥,走不上半里路”放到“我们下船后”前面,我想文章的层次顺序就会一目了然,再不会出现前面的矛盾和曲解了。
在白话文刚刚兴起的二三十年代,句法僵硬、累赘,修辞过重、做作,是那个年代的通病,在当代人看来朱自清的文章中到处是“别扭”的句子,如“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荷塘月色》);“于是桨声汩--汩,我们开始领略那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他爱唱沙软而重的眠歌的乳母”(《〈忆〉拔》)等等,象这样的句子,非常繁琐、困人,所以当代文人都尽力避免这种句法。对此许多学者、文学家都有过评价,如台湾大学的余光中说“一连串三四个形容词,漫无秩序地堆在一个名词上面,句法僵硬,节奏刻板,是早期新文学造句的一大毛病。福罗贝尔所云‘形容词乃名同之死敌’,值得一切作家玩味。除了三五位真有自觉的高手之外,绝大部分的作家都不免这种缺陷。朱自清也欠缺这种自觉。”,叶圣陶在《朱佩弦先生》中也说“他早期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
在朱自清的散文中,大部分都有“我”的形象,而这个“我”基本上可以说就是朱自清自己,那么“我”是怎样一个形象呢?我们不妨先以《关于“月夜蝉声”》来分析。这篇文章的大盖内容是这样:陈少白先生给朱自清写了一封信,信中说蝉在夜晚不叫,《荷塘月色》中的蝉声有误。为此,朱自清请教了昆虫学家刘崇乐先生,刘先生找到了记载夜晚蝉叫的文字。可朱自清给陈先生回信却说自己记错了,蝉在夜晚不叫,自己请教的昆虫学家也说蝉在夜晚不叫,《荷塘月色》那一晚,自己没听到蝉叫,并许诺以后再版时,要删掉月夜蝉声的句子。几年后,陈先生发表了一篇文章,讨论月夜蝉声的问题,并引用了朱自清的回信。这期间,朱自清又有了两次听到月夜蝉声的经历。又过了些年,朱自清写了该文,推翻自己前几年的那封信,说蝉在夜晚叫,《荷塘月色》那晚听到了蝉声。朱自清在文章中表现的如此反复,如此不坚持真理。如果朱自清那晚听到了蝉声,就不该有那样的信,如果没听到,就不该有该文。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知道,朱自清那晚确实听到了蝉声,而且事后还写了文章,但朱自清为什么要违背自己亲耳听到的事实,违背昆虫学家的原意而写那样的信呢?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不惜用谎言去搪塞、敷衍陈少白先生,省得陈先生再没完没了的多事。可陈少白先生还真多事,偏偏引用自己的信去讨论问题,朱自清不得已才写《关于“月夜蝉声”》为自己辩解。另外这篇文章中还有两个不能证实的疑点:一是朱自清说问了好几个人,都说没听到,朱自清都有三次听到的经验,按概率这“好几个人”怎么也应有一两个人,听到一两次吧。二是说“好容易找到这一段儿”。中国古代有很多关于半夜蝉鸣的记载,如辛弃疾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唐代李洞 “梦入连涛郡,书来积雪营。泪随边雁堕,魂逐夜蝉惊。”等等,朱自清是清华大学的中文系教授,应该知道的更多吧。当然,也许是朱自清没问对人和学业不扎实。但《关于“月夜蝉声”》中却无一字就那封信的错误而自我批评,只在第四段为晚写了几年该文而说了一句“一懒就懒了这些年,真是对不住陈先生和一些读者。”,然后就开始教育公众如何观察之难,如何不能以经验推论一些真理。朱自清好文笔呀,说到自己的错误时只说是个“有趣的例子”,在给自己辩解时说“于是自己的经验,认为是记忆错误;专家的记录,认为也许例外。”,在夜晚听到惊心的、不经常叫的蝉声,而且事后还做了记录,请问还能“记忆错误”吗?,既然有例外,自己就不能遇到例外吗?况且有过三次经验!由此可见,这篇文章也是不惜用谎言去搪塞、敷衍关心和喜爱他的读者!文章中这种形象的“我”,我们能学到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