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生平经历

2018-07-17朱自清

  朱自清散文不仅以描写见长,并且还在描写中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现代杰出的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1912年进入江苏省立第八中学(今扬州中学)学习。

  1916年中学毕业并成功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7年升入本科哲学系。在北大期间,朱自清积极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嗣后又参加北大学生为传播新思想而组织的平民教育讲演团。并与武仲谦结婚。

  1919年开始发表诗歌,作为新文学运动初期的诗人之一,他以清新明快的诗作,在诗坛上显出自己的特色。1919年2月出版他的处女作诗集《睡吧,小小的人》。

  1920年修完课程,北京大学哲学系提前毕业。毕业后,先在杭州第一师范,后回到母校江苏省立第八中学(今扬州中学)教授国文、哲学,并任教学主任。继续参加新文学运动,成为文学研究会的早期会员。还参与发起新文学史上第一个诗歌团体“中国新诗社”和创办第一个诗歌杂志《诗》月刊等工作,支持由青年学生组成的湖畔诗社及晨光文学社的活动,为开拓新诗的道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1921年参加文学研究会,是“五四”时期重要的作家之一。

  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文学研究会8位诗人的合集《雪朝》第一集,内收朱自清的诗作19首。

  1923年朱自清发表了近300行的抒情长诗《毁灭》,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严肃思考和“一步步踏在土泥上,打上深深的脚印”,这种进取不懈的人生态度,在当时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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