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年写于1844——1847年的笔记中,恩格斯于1888年发表,并评价道:“这些笔记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教学课件 ,欢迎阅读。
《提纲》写在马克思遗留下来的一本《1844-1847年笔记》里。1888年,恩格斯把它附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单行本中第一次发表出来,并指出它的写作时间是1845年春天,地点是布鲁塞尔。由于恩格斯与马克思的特殊关系,以后论者对恩格斯的说法几乎没有疑义,由此延伸开来,大多数人认为,《提纲》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准备性文献或理论大纲,《提纲》中的11条内容集中体现了马克思哲学的旨趣、特征和体系架构。然而,如果仔细研究马克思的原初手稿,就会发现,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在这里,弄清《提纲》的写作时间和目的,对客观解释《提纲》的思想至为关键。
马克思的这册笔记本里的内容虽然写于1844-1847年之间的不同时期,但《提纲》第一条前面紧靠着的四行文字却与《提纲》是同时写成的。关于这一点,上世纪60年代较早研究了马克思手稿的格·亚·巴加图利亚与90年代又试图从手稿入手寻找对《提纲》的新解释的陶贝特等人的看法是一致的。这四行文字是:
神灵的利己主义者与利己主义的人对立。
革命对古代国家秩序的错觉。
“概念”与“实体”。
革命=现代国家的形成史。
抽象地看,这四行文字非常费解,与《提纲》下面的内容联系也不很清楚。然而了解《神圣家族》内容的人都知道,这些恰恰是《神圣家族》中评价法国和英国的唯物主义以及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那几小节的议题。比如,马克思在《对法国革命的批判的战斗》那一小节中批判过布鲁诺·鲍威尔关于革命的观点。在鲍威尔看来,法国革命希望建立一种新的人类秩序,但是,它所产生的思想并没有超出旧秩序的范围,革命不得不满足于民族的纯粹的利己主义,甚至煽起这种利己主义,同时革命又不得不“承认最高的存在物……确认那应该把单个的利己主义原子连接起来的普遍国家秩序”,靠这种办法来抑制这种利己主义。马克思对此评论说:“正是自然的必然性、人的特性(不管它们表现为怎样的异化形式)、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接起来。因此,把市民社会的原子彼此连接起来的不是国家,而是如下的事实:他们只是在观念中、在自己的想象这个天堂中才是原子,而在实际上他们是和原子截然不同的存在物,他们不是神类的利己主义者,而是利己主义的人。”(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卷第153、154页)至于笔记中有关“‘概念’与‘实体’”的内容与《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的战斗》这一小节有关。马克思指出,鲍威尔关于法国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自黑格尔的《哲学史讲义》和《精神现象学》。黑格尔把法国唯物主义说成斯宾诺莎的实体的实现,并得出结论说,如果实体不想在浪漫主义中遭到毁灭,就得进一步过渡为“概念”和“自我意识”。鲍威尔则认为,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在它向反动势力投降以后已经淹没在浪漫主义里了,“批判的批判”承认它有时以实体作为前提的矛盾之处。随后,马克思回顾了黑格尔关于实体与概念的关系,提出了他关于施特劳斯和鲍威尔的那个著名评价,即认为他们两个人都只是片面地发展了黑格尔体系的一个方面,实体或自我意识。只有费尔巴哈才是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而结束和批判了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从而完成了对宗教的批判。同时也巧妙地拟定了对黑格尔的思辨以及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的基本要点。
以上这些议题的关联性表明,《提纲》的写作与《神圣家族》有关。我们知道,《神圣家族》试图从总体上评价法国的启蒙运动及其反对现存政治制度、反对宗教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斗争,同时从思想史上对以黑格尔为集大成者的德国思辨哲学作出评价。在马克思看来,通过揭示自爱尔维修以来的唯物主义同从巴贝夫直到欧文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联系,就可以看出,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观念在法国和英国的唯物主义那里已经存在了。然而,对黑格尔的思想进行唯物主义批判是让德国哲学家学会理解法国唯物主义的必要前提。
正是这样一种考虑使马克思产生了一个计划,就是要编纂“一套社会主义史的资料汇编,或者勿宁说是一部用史料编成的社会主义史”。(《恩格斯致马克思(1845年3月17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7卷第29页)很显然,《神圣家族》并没有完全实现这一计划,因为它对作为社会主义哲学基础的唯物主义的清理,过多地叙述了法国唯物主义,而对同属于这一谱系的费尔巴哈哲学的剖析非常不够,这是一个缺憾。此外,在当时德国的社会思潮里,同属于青年黑格尔派别的鲍威尔思辨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关系也是需要甄别清楚的,《神圣家族》着眼于、用力在前者身上,对后者的论述就理应成为《神圣家族》的后续工作。而且上述缺憾从《神圣家族》出版以后人们对它所作出的反应和争论中更加凸现出来。
这样说来,《提纲》写作的契机并不是为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做准备,理论工作和研究计划的尚未完成,以及当时围绕《神圣家族》所展开的争论可能才是写作《提纲》的直接动因。而我们知道,这种争论是到1845年《维干德季刊》第2卷上才展开的;又由于这一卷出版于同年6月底,所以,《提纲》不可能写于1845年5月中旬以前,而很可能是在1845年7月初才写就的。
关于《提纲》的这样一种解释的意义在于:第一,它说明《提纲》与《神圣家族》在思想上同样有着密切联系,《提纲》的思想只能视为马克思进一步论证新世界观的前提,而不能把《提纲》解释为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直接契机,也不能把它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提纲。第二,就《提纲》的内容而言,它们是针对当时德国特定的思想形态而进行阐述和评论的,他之所谓“哲学”云云,绝不是指总体上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一般哲学,而是特指鲍威尔、费尔巴哈等以观念解释和构建世界的德国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因此恐怕不能把诸如“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等论断,解释为哲学、理论涉及普遍,而实践指向具体、个别,也不能像另外一些论者据此指出马克思鄙视“哲学”,进而主张消解“哲学”,排斥哲学在社会有机体系统和社会意识结构中可以有一席之地;认真分析马克思的原意,他这里所说的“哲学”只是当时德国独特的具体的思想形态。